1. 簽約儀式上的講話稿。這種講話主要是對所簽合作契約予以積極評價,對合作方表示感謝,對合作事項充滿信心、寄予厚望。要簡短、禮貌。
2. 接見、會見講話稿。接見下級單位的代表并發(fā)表講話,主要是表示某種褒獎、慰問
和鼓勵;會見客人,主要是表示友好和友誼。要簡短、親切。 二:函的寫作和例文
一、函的概念
函是不相隸屬機關之間相互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或者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準事
項時所使用的公文。
函作為公文中惟一的一種平行文種,其適用的范圍相當廣泛。在行文方向上,不僅可以在平行機關之間行文,而且可以在不相隸屬的機關之間行文,其中包括上級機關或者下級機關行文。在適用的內容方面,它除了主要用于不相隸屬機關相互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外,也可以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準事項,向上級機關詢問具體事項,還可以用于上級機關答復下級機關的詢問或請求批準事項,以及上級機關催辦下級機關有關事宜,如要求下級機關函報報表、材料、統(tǒng)計數字等。此外,函有時還可用于上級機關對某件原發(fā)文件作較小的補充
或更正。不過這種情況并不多見。
二、函的特點
(一)溝通性。函對于不相隸屬機關之間相互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起著溝通作用,
充分顯示平行文種的功能,這是其他公文所不具備的特點。
(二)靈活性。表現(xiàn)在兩個方面:一是行文關系靈活。函是平行公文,但是它除了平行行文外,還可以向上行文或向下行文,沒有其他文種那樣嚴格的特殊行文關系的限制。二是格式靈活,除了國家高級機關的主要函必須按照公文的格式、行文要求行文外,其他一般函,比較靈活自便,也可以按照公文的格式及行文要求辦??梢杂形念^版,也可以沒有文頭版,
不編發(fā)文字號,甚至可以不擬標題。
(三)單一性。函的主體內容應該具備單一性的特點,一份函只宜寫一件事項。
三、函的分類。
函可以從不同角度分類:
(一)按性質分,可以分為公函和便函兩種。公函用于機關單位正式的公務活動往來;便函則用于日常事務性工作的處理。便函不屬于正式公文,沒有公文格式要求,甚至可以不要標題,不用發(fā)文字號,只需要在尾部署上機關單位名稱、成文時間并加蓋公章即可。
(二)按發(fā)文目的分。函可以分為發(fā)函和復函兩種。發(fā)函即主動提出了公事事項所發(fā)出
的函。復函則是為回復對方所發(fā)出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