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通知
來源:河南省人事考試中心 閱讀:826 次 日期:2016-03-10 1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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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省直及中央駐豫有關單位:

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6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5〕182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11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級別、時間、科目及考點設置

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分為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2個級別。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科;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3科。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6月18日 下午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

6月19日 上午 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下午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本次考試考點統(tǒng)一設在鄭州市區(qū)。

二、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應屆畢業(yè)生;

4.取得其他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二)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工作年限計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三)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的,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本專業(yè)工作實踐證明。臺灣地區(qū)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參加考試的辦法另行規(guī)定。

三、取得職業(yè)水平證書的條件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為非滾動考試,考生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2個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證書。

社會工作師考試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模式,考生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3個科目,方可取得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證書。

四、報名時間及程序、交費時間、準考證打印

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實行網(wǎng)上報名和現(xiàn)場資格審查相結合的辦法。

(一)報名時間

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16年3月18日9:00至3月28日17:00??忌鷳趫竺陂g完成所有報名程序并下載《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報名表》(下稱《考試報名表》),否則視為未成功報名。

(二)報名程序

1.考生報名照片預處理

“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實行注冊和報名照片資源共享,考試機構不再對照片進行審核。考生注冊之前,請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cpta.com.cn)或河南人事考試網(wǎng)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自行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wǎng)上報名服務平臺識別,照片上傳成功后系統(tǒng)會自動審核通過。

曾參加過2014或2015年度社會工作師和參加過2015年度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報考人員被視為“老考生”,“ 老考生”不再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其他參加考試的考生為 “新考生”,須審核報名條件。

2.考生網(wǎng)上注冊

考生登錄http://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網(wǎng)上報名服務平臺),點擊“注冊”按鈕,按照提示認真填寫個人注冊信息并上傳已處理好的照片,確保個人信息真實、完整、準確。請考生牢記注冊用戶名和密碼,用于以后報考其他考試使用。

3.考生網(wǎng)上報名

注冊成功后,考生登錄服務平臺,點擊左側“進入網(wǎng)上報名”欄目,選擇“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下一步報考省份選擇“河南省”,進入報考信息填寫頁面,請考生按照要求進行填寫。

省直和中央駐豫單位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報考,實行人事代理單位(或個人)的報名工作,由各級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所屬人才交流中心(機構)負責;各省直管縣(市)的報名工作歸原所在省轄市負責;省直及中央駐鄭副廳級以上單位(在省人事考試中心有主管單位報考代碼的,下稱“省直單位”)的考生在選擇“地市”和“審核點”時應選擇“省直”(請勿錯選為鄭州市),省轄市考生應選擇相應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考生選擇原省轄市。

成功填寫報考信息后,請再次認真檢查,確認無誤后點擊“報名信息確認”(報名信息確認后,考生若需修改報名信息,請點擊“修改報名信息”取消確認狀態(tài),修改完畢請再次進行確認),用A4紙打印《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資格審查時使用。

(三)現(xiàn)場資格審查

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3月21日至3月30日期間進行。省轄市現(xiàn)場資格審查具體時間由各省轄市人事考試機構確定,省直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間為2016年3月28日至3月30日。

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新考生須提交《考試報名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職業(yè)水平證書及主管單位出具的參加相關工作經(jīng)歷證明。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本科應屆畢業(yè)生,在報名時應提交能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yè)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生證明。

各省轄市符合條件的考生,經(jīng)本單位審查同意后,由單位人事部門統(tǒng)一匯總《考試報名表》并打印填寫《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見附件,下稱《匯總審批表》)一式兩份,然后攜帶報名資格審查材料到省轄市人事考試機構進行資格審查。各省直管縣(市)符合報考條件考生的報名工作仍由原省轄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

省直單位符合條件的考生,經(jīng)本單位及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由單位人事部門統(tǒng)一匯總《考試報名表》并打印填寫《匯總審批表》一式兩份,然后攜帶報名資格審查材料,到省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審查。

各省轄市人事考試機構將通過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新考生狀態(tài)在網(wǎng)上設置為“資格審核通過”,于2016年4月5日前將《匯總審批表》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fā)給省人事考試中心計算機部。

(四)交費辦法及時間

1.交費辦法

經(jīng)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方可進行網(wǎng)上交費。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入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 (http://www.cpta.com.cn),按照提示步驟進行網(wǎng)上交費,交費須使用銀聯(lián)卡。按照省發(fā)改委、省財政廳《關于我省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豫發(fā)改收費[2010]779號)的規(guī)定,參加客觀題目考試:包括《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每人每科收取65元考試費。參加主觀題目考試:《社會工作實務(中級)》,每人每科收取70元考試費。

網(wǎng)上交費成功的考生,可在網(wǎng)上交費截止1個月后的30天內到河南省人事考試中心領取發(fā)票(節(jié)假日除外),領取發(fā)票需攜帶一份加蓋公章的《匯總審批表》,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領取發(fā)票的,視為放棄領取發(fā)票。

2.交費時間

網(wǎng)上交費時間:2016年4月11日9:00至4月15日17:00。

請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關注網(wǎng)上交費時間,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交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打印準考證時間

2016年6月10日9:00至6月16日17:00,通過資格審查并已交費的考生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cpta.com.cn),自行打印準考證。

五、教材征訂

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教材征訂事宜,請與中國社會出版社聯(lián)系或關注微信公眾號“社工圖書專營店”,中國社會出版社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二龍路甲33號新龍大廈420室,郵編:100032,聯(lián)系電話:010-58124852,58124840,58124841,58124842。

六、注意事項

(一)各省轄市、各有關部門在組織報名時,要嚴格按照報名條件,把好資格審查關。凡未經(jīng)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省人事考試中心一律不予受理。

(二)考生在網(wǎng)上提交信息時,不得寫繁體字和不規(guī)范簡化字,姓名必須與身份證的姓名相同;答題卡和試卷上所填姓名必須與準考證、身份證上姓名相同。

(三)考生、報考單位報名時要認真填寫校對考生報名信息,無誤后再進行確認,人事考試機構工作人員要認真、細心錄入考生信息,建立考生信息錄入責任制。

(四)報名匯總時,將初級與中級的考生分別匯總。

(五)考生應考時,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計算器??紙錾蟼溆胁莞寮埞┛忌褂茫己笫栈?。

(六)《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指定的區(qū)域內作答。其余各科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

(七)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八)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cpta.com.cn)查詢成績。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民政廳

2016年3月7日

附件: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待更新)

更多信息請查看其他職業(yè)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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