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6年度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咸市教基【2016】1號)要求,為使2016年中考實驗操作技能考試工作(以下簡稱“實驗操作考試”)具有科學性、規(guī)范性和可操作性,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實驗操作考試工作在市教育局中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由市教育技術裝備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二、報考
實驗操作考試的報考與文化課考試報考統(tǒng)一進行,市教育技術裝備辦公室按照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的報名庫安排實驗操作考試。
三、計分辦法
實驗操作考試成績以20分計入中考總分。
四、考試內容及形式
實驗操作考試注重考查學生科學素質,注重考查學生基本實驗操作能力,注重考查學生觀察能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
實驗操作考試范圍為初中物理、化學、生物課程教材上規(guī)定的學生必須掌握的操作技能。實驗操作考試內容為初中理科實驗常用儀器的使用和新課程標準中要求學生“會”的實驗技能和實驗方法,主要考查學生對實驗儀器的認識、裝配、操作,實驗設計,實驗現(xiàn)象觀察、數(shù)據(jù)記錄、實驗結果表述等。
實驗操作考試采取學生親自動手完成實驗操作的形式進行。實驗操作考試工作小組按規(guī)定的線路輪流到各考點開展考試工作,考生按照市教育技術裝備辦公室制定的程序冊順序,在規(guī)定時間內動手完成本人抽簽確定的實驗操作考題,監(jiān)考教師現(xiàn)場記錄操作情況,當場密封試卷和操作記錄。
五、考點申報
申請設立考點的學校,硬件條件應達到國家行業(yè)標準。具體為:理科實驗室應達到《中小學理科實驗室裝備規(guī)范》(JY/T0385-2006)規(guī)定的“基本要求”,儀器配備應達到《初中理科教學儀器配備標準》(JY/T0386-2006)規(guī)定的“基本要求”。對達不到考點要求的學校不設置考點。
六、考試組織工作
實驗操作考試由咸寧市教育技術裝備辦公室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制卷、統(tǒng)一組織考試、統(tǒng)一登記考試成績。市教育技術裝備辦公室將根據(jù)本方案制定《咸寧市2016年中考實驗操作技能考試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各縣(市、區(qū))教育技術裝備部門按“細則”要求具體負責本轄區(qū)內學生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市裝備辦負責溫泉城區(qū)學校學生的實驗操作考試組織實施工作。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考點、各有關學校要成立實驗操作考試領導小組,加強領導和協(xié)調,采取得力措施,確保實驗操作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安全有序??h(市、區(qū))教育局要切實做好監(jiān)考人員的選派和培訓工作,并加強紀律教育,嚴肅考風考紀。實驗操作考試期間,市教育局將派巡視員進行巡視,對不認真執(zhí)行相關文件精神、弄虛作假,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及責任人,將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七、試卷安全管理
實驗操作考試試卷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各級教育主管部門一定要站在保守秘密、維護穩(wěn)定、確保公平公正的高度,認真履行好職責,確保試卷運送、保管、回收等環(huán)境的安全。
實驗操作考試工作結束后,各縣市區(qū)教育技術裝備部門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密封的試卷及相關材料集中送市教育技術裝備辦公室,統(tǒng)一進行計算機登分,市裝備辦按規(guī)定將考生考分上報市教育招生考試院。
八、考試時間
1、咸寧市2016年中考實驗操作考試時間為2016年5月5日至5月20日。
2、實驗操作每場考試時間為15分鐘,每天考試場次由縣(市、區(qū))教育局依據(jù)考點考生人數(shù)確定,考場每天安排的場次不能超過18場。
九、特殊考生的處理
1.因身體殘疾喪失操作能力或因大病住院不能進行實驗操作考試的學生,考前由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出具有關證明,報縣(市、區(qū))教育局審批同意后免考,免考學生的有關材料隨同考試試卷交市教育裝備辦,該生實驗操作考試成績按20分的60%計入總分。
2.因其它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一律視為缺考,實驗操作考試成績記0分。
十、本方案由咸寧市教育技術裝備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