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校外調劑的學科、名額
法學專業(yè),3~4名
二、接受校外調劑申請的條件
(1)考生滿足教育部和我校規(guī)定的調劑錄取條件;
(2)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調入學科的報考條件,調入學科與考生報考學科相同或相近,原則上不接收跨一級學科調劑;
(3)初試成績滿足原報考學科我校的復試資格線,以及擬接收學科的復試資格線;
(4)優(yōu)先考慮第一學歷為“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yè)的考生;
(5)優(yōu)先考慮第一學歷為政法類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yè)的考生;
(6)優(yōu)先考慮已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考生。
具體要求和未盡事宜請參閱《哈爾濱工業(yè)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
三、校外調劑申請程序
(1)有意申請調劑且符合申請條件的考生登陸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填寫調劑申請。
(2)報名結束后,我院確定調劑復試名單,并報我校研招辦審核和公示。
(3)調劑復試名單審核、公示后,將組織調劑考生復試,資格審查及復試安排另行通知。
四、接受校外調劑單位及聯系方式
接受調劑單位:哈爾濱工業(yè)大學法學院
聯系人:張老師;聯系電話:0451-86402629; E-mail:zyhit@aliyun.com
五、調劑復試內容
復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外國語聽力和表達的考試在面試中進行。復試的總成績?yōu)?80分,其中筆試200分,面試80分。復試的筆試合格線為100分,面試合格線為40分。筆試或面試任一成績沒有達到合格線者,將失去被錄取的資格。
1.復試筆試科目及所占分值:
商法(50分)、刑法分論(50分)、國際經濟法(50分)、國際私法(50分)
2. 面試主要內容:
(1)從事科研工作的基礎與外語水平:20分,中英文自我介紹。
基本程序:考生分別用中、英文進行自我介紹;自我介紹后,面試考官將與考生就相關內容進行交流。
主要內容:考生大學學習情況及學習成績;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人文素養(yǎng);身心健康情況等。
(2)專業(yè)綜合分析與表達能力:60分,專業(yè)試題面試。
基本程序:考生在以上每個學科中抽取2個題簽選擇其中1個問題(即每個學科回答1道試題,一共回答4道試題,每題15分),按題簽要求闡釋、論述問題、考生與教師進行語言交流。
考試科目:法理學、刑法學、民商法學、國際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