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及《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國務院關于加快發(fā)展現代職業(yè)教育的決定》(國發(fā)〔2014〕19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創(chuàng)建現代職業(yè)教育綜合改革試點省的意見》(粵府﹝2015﹞12號)、《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yè)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教育部關于開展現代學徒制試點工作的意見》(教職成〔2014〕9號)精神,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高等職業(yè)院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粵教考函〔2016〕2號)有關要求,為進一步深化高職院校自主招生改革,確保學校2016年自主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實行“學校組織考試考核,自主擇優(yōu)錄取”的方式,并接受各級紀檢監(jiān)察部門、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順德職業(yè)技術學院
第四條學校國標代碼:10831
第五條學校地址:佛山市順德區(qū)大良德勝東路,郵政編碼:528333
第六條辦學層次:??疲ǜ呗殻?/P>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學校隸屬部門:佛山市順德區(qū)人民政府;業(yè)務主管部門: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畢業(yè)頒證: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huán)節(jié),符合畢業(yè)條件者,頒發(fā)相應學歷證書。頒發(fā)學歷證書學校名稱:順德職業(yè)技術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設立由順德區(qū)教育局相關領導、學校領導和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順德職業(yè)技術學院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的原則,全面負責貫徹執(zhí)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自主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自主招生章程和實施方案,確定招生規(guī)模和調整專業(yè)招生計劃,領導、監(jiān)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xié)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設立自主招生錄取工作小組,根據學校招生規(guī)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錄取工作,負責報名、考生資格審查、協(xié)助組織考試、招生錄取等各項具體事務。設立自主招生考試工作小組,根據學校招生規(guī)定和實施細則,全面負責組織自主招生考試大綱的組織編制和審定、命題、閱卷、面試、測試、評分、錄入分數等組織選拔考核工作。設立自主招生紀檢監(jiān)察保密工作小組,負責命題、考試、面試、錄取等環(huán)節(jié)的紀律檢查、安全保密和對自主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jiān)督。
第四章報考條件
第十二條普通高中畢業(yè)生報考條件
1.身體健康,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yè)生。
2.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三門學科成績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有兩門學科成績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注:文科類、藝術類考生,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科目指定為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理科類、體育類考生,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科目指定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
第十三條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生報考條件
1.身體健康,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應、往屆中職畢業(yè)生。
2.中職階段所學專業(yè)與所報考的高職院校招生專業(yè)大類相對應,并取得與招生專業(yè)相關的職業(yè)資格技能等級證書。職業(yè)資格技能等級證書原則上為國家職業(yè)資格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能等級證書,或省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主考(或授權)的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能等級證書,或省教育考試院主考的專業(yè)技能課程B級以上(含B級)證書。
第十四條符合《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2〕137號)和《關于做好2016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考有關工作的通知》報考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報名參加高職院校招收中職學校畢業(yè)生的自主招生考試,報名和資格審核工作按《關于做好廣東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報名和建檔工作的通知》(粵招〔2015〕20號)執(zhí)行。
第十五條中職應、往屆畢業(yè)生專業(yè)及技能證書要求對應表如下:
招生專業(yè) | 中職學校對應專業(yè) | 對應可報考技能證書 |
康復治療技術 | 康復治療技術、中醫(yī)康復保健、中醫(yī)美容、護理、口腔工藝、檢驗、藥學等醫(yī)學相關專業(yè) |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其授權單位:保健按摩師、美容師、刮痧師證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能等級證書。 |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生物技能、生物化學課程B級以上(含B級)證書。 | ||
酒店管理 | 酒店服務與管理、旅游服務與管理、旅游外語、導游服務、景區(qū)服務與管理、會展服務與管理、休閑體育服務與管理、休閑服務與管理;餐飲服務與管理、公關禮儀、文秘及辦公室文員、商務助理、工商行政管理事務、人力資源管理事務、市場營銷、電子商務、物流服務與管理、商務英語、物業(yè)管理、家政服務與管理、商品經營、會計、會計電算化、客戶服務、人力資源管理、電氣控制與運行、機電一體化技術、數控技術等旅游、酒店、商貿、外語類專業(yè)相關專業(yè) |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其授權單位:前廳服務員、客房服務員、餐飲服務員、康樂服務員、調酒師、茶藝師、咖啡師、收銀員、秘書職業(yè)資格證、文秘、電子商務員、電子商務師、營銷員、中式烹調師、西式烹調師、會計電算化員、計算機操作員、計算機辦公軟件應用、導游、展覽講解員、會展策劃師、會展設計師、保健按摩師、營養(yǎng)配餐員、維修電工證、數控車工、數控銑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等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能等級證書;全國計算機高新技術考試類證書。 |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化學、教育基礎綜合、旅游、會計等專業(yè)技能課程B級以上(含B級)證書。 | ||
旅游管理 | 旅游服務與管理、導游服務、景區(qū)服務與管理、旅游外語(旅游英語/旅游日語/旅游漢語等)、酒店服務與管理、旅游與酒店管理、旅行社經驗管理、旅游藝術、旅游航空服務、康體旅游、休閑服務與管理、酒店服務與管理、會展服務與管理、會展策劃與管理、商務英語、應用英語、工商行政管理事務、物流服務與管理、工商管理、文秘、電子商務、人力資源管理、會計、會計電算化等旅游、酒店、商貿、外語類相關專業(yè) | 廣東省導游人員考評委員會:導游資格證。 |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其授權單位:中級餐廳服務員;中級客服服務員;前廳服務員、客房服務員、餐飲服務員、康樂服務員、調酒師、茶藝師、咖啡師、收銀員、秘書職業(yè)資格證、文秘、電子商務員、電子商務師、營銷員、中式烹調師、西式烹調師、會計電算化員、計算機操作員、導游、展覽講解員、會展策劃師、會展設計師等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能等級證書;全國計算機高新技術考試類證書。 | ||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化學、教育基礎綜合、旅游、會計等專業(yè)技能課程B級以上(含B級)證書。 | ||
烹飪工藝與營養(yǎng) | 中餐烹飪、西餐烹飪、營養(yǎng)與保健、公共營養(yǎng)、食品生物工藝、民族風味食品加工制作等與烹飪、營養(yǎng)類專業(yè) |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其授權單位:中式烹調師、西式烹調師、中式面點師、西式面點師、烘焙工、公共營養(yǎng)師、職業(yè)點菜師、營養(yǎng)配餐師等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能等級證書;全國計算機高新技術考試類證書。 |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化學、教育基礎綜合、旅游、會計等專業(yè)技能課程B級以上(含B級)證書。 |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計算機應用、數字媒體技術應用、計算機平面設計、圖形圖像處理技術、計算機動漫與游戲制作、網站建設與管理、軟件與信息服務、平面設計、動畫制作、多媒體技術、計算機網絡等專業(yè)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及信息產業(yè)部: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yè)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全部模塊的中級以上(含中級)證書。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計算機高新技術考試:辦公軟件應用操作員、網頁制作操作員、局域網管理員、網絡管理員、圖形圖像處理模塊(photoshop平臺)繪圖員、圖形圖像處理模塊(3D MAX平臺)圖像制作員、多媒體軟件制作等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能等級證書。 | ||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其授權單位:多媒體作品制作員、動畫繪制員、圖形圖像應用處理制作員、計算機操作員、計算機系統(tǒng)操作工、計算機圖形圖像處理、網絡管理員、計算機辦公軟件應用、計算機多媒體軟件制作操作員、數字視頻合成師、音視頻設備檢驗員、網絡課件設計師、數字視頻合成師等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能等級證書。 | ||
電子商務 | 電子商務、計算機應用、計算機網絡技術、平面設計、動漫與游戲制作 | 電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其授權單位:電子商務員證書、計算機辦公軟件證書、圖形圖像處理證書、計算機系統(tǒng)操作員證書、photoshop操作員證書、平面設計證書、廣告設計證書、美術設計證書等相關專業(yè)中級以上( 含中級)技能等級證書。 |
文秘 | 公關禮儀、文秘與辦公室文員、商務助理、人力資源管理事務 |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其授權單位:秘書職業(yè)資格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能等級證書。 |
應用英語 | 商務英語、外貿英語、應用英語、旅游英語、英語教育 | 教育部考試中心: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證書二級(PETS-2)。 |
第五章招生專業(yè)和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招生專業(yè)及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yè) | 學制 | 招生計劃 | 學費(元/年) | 招生對象 | |
制冷與空調技術 | 3 | 40 | 5500 | 普通高中應、往屆 | 理科類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3 | 30 | 5500 | 理科類 |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3 | 40 | 5500 | 理科類 | |
通信技術 | 3 | 40 | 5500 | 理科類 | |
應用化工技術 | 3 | 150 | 5500 | 理科類 | |
工業(yè)分析技術 | 3 | 150 | 5500 | 理科類 | |
食品質量與安全 | 3 | 50 | 5500 | 理科類 | |
家具設計與制造 | 3 | 45 | 5500 | 理科類 | |
風景園林設計 | 3 | 45 | 5500 | 理科類 | |
環(huán)境藝術設計 | 3 | 45 | 10000 | 美術類 | |
展示藝術設計 | 3 | 45 | 10000 | 美術類 | |
攝影與攝像藝術 | 3 | 30 | 10000 | 美術類 | |
康復治療技術 | 3 | 25 | 5500 | 文科、理科、體育、音樂類兼招 | |
工商企業(yè)管理(中外合作辦學) | 3 | 35 | 13000 | 文科、理科、體育、音樂類兼招 | |
酒店管理 | 3 | 150 | 4500 | 文科、理科、體育、音樂類兼招 | |
旅游管理 | 3 | 30 | 4500 | 文科、理科、體育、音樂類兼招 | |
會展策劃與管理 | 3 | 50 | 4500 | 文科、理科、體育、音樂類兼招 | |
烹調工藝與營養(yǎng) | 3 | 90 | 5500 | 文科、理科、體育、音樂類兼招 | |
社會工作 | 3 | 50 | 4500 | 文科、理科、體育、音樂類兼招 | |
文秘 | 3 | 30 | 4500 | 文科、理科、體育、音樂類兼招 | |
應用英語 | 3 | 40 | 5500 | 文科、理科、體育、音樂類兼招 | |
應用日語 | 3 | 20 | 5500 | 文科、理科、體育、音樂類兼招 | |
康復治療技術 | 3 | 25 | 5500 | 中職應、往屆畢業(yè)生 | |
酒店管理 | 3 | 80 | 4500 | ||
旅游管理 | 3 | 25 | 4500 | ||
烹調工藝與營養(yǎng) | 3 | 25 | 5500 |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3 | 50 | 5500 | ||
電子商務 | 3 | 50 | 4500 | ||
文秘 | 3 | 20 | 4500 | ||
應用英語 | 3 | 20 | 5500 | ||
合計 | 1525 |
第六章報名方式及要求
第十七條報考方法
1.報名采用網上報名和提交報名紙質材料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15日至3月27日。
2.未獲取高考報名號的考生,須在就讀學校或市招辦獲取高考報名號,然后登錄廣東省高考報名系統(tǒng)進行高考網上補報名(網址:http://www.ecogd.edu.cn/pgbm)。高考網上補報名及確認報名時間為3月16日至20日。
3.考生憑2016年高考準考證號進入我校招生信息網自主招生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上報名??忌诰W上輸入個人報名詳細信息,如實、清晰、完整地填寫報名表中各項內容,并上傳免冠彩色照片(最好用高考報名系統(tǒng)下載的相片),信息不完整將無法通過審核。
4.每個考生報考1個專業(yè)志愿。
5.報考注意事項:
(1)會展策劃與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康復治療技術、文秘專業(yè)因用人單位要求,請女生身高低于155cm、男生身高低于165cm的考生慎重報考;烹調工藝與營養(yǎng)專業(yè)因用人單位要求,請女生身高低于155cm、男生身高低于160cm,肝功能異常,患有慢性痢疾、鼻炎、下肢靜脈曲張、嗅覺遲鈍的考生慎重報考;康復治療技術專業(yè)因用人單位要求,請四肢、脊柱活動不正常,手指畸形或殘缺的考生慎重報考;應用化工技術、工業(yè)分析技術、食品質量與安全、家具設計與制造、環(huán)境藝術設計、展示藝術設計、風景園林設計、攝影與攝像藝術、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yè)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2)外語語種要求: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專業(yè)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語種,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3)根據廣東省教育廳文件要求,自主招生正式錄取的學生,身份確定,不得轉專業(yè),請考生在填報志愿時慎重選報。
6.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我校將在網上對考生資格進行初審。在我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tǒng)上,通過初審的考生的狀態(tài)為“預報名審核通過”。當考生網上狀態(tài)為“預報名審核通過”后,考生須向我校提交下列紙質報名材料:
(1)普通高中畢業(yè)生需提供報名材料:①網上打印的《順德職業(yè)技術學院2016年高等職業(yè)院校自主招生考生報名表》;②《廣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正式報名信息表》及高考報名回執(zhí);③戶口本戶主頁及本人頁復印件(復在一頁A4紙上);④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復在一頁A4紙上,身份證在筆試時驗證原件);⑤考生須提供學業(yè)水平考試考生成績證書復印件;⑥往屆生需提供高中畢業(yè)證復印件。
(2)中職學校畢業(yè)生需提供報名材料:①網上打印的《順德職業(yè)技術學院2016年高等職業(yè)院校自主招生考生報名表》;②《廣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正式報名信息表》及高考報名回執(zhí);③戶口本戶主頁及本人頁復印件(復在一頁A4紙上);④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復在一頁A4紙上,身份證在筆試時驗證原件);⑤注明所讀專業(yè)名稱的中等職業(yè)學校應屆畢業(yè)生證明原件或畢業(yè)證書復印件;⑥專業(yè)技能證書復印件。
7.應屆和往屆考生所在中學均須認真審核學生提交的報名材料,在相關復印件上注明“此件與原件一致”,審核員簽名并蓋學校公章確認(無注明“此件與原件一致”和無簽名、蓋章確認的材料視為無效)。
8.所有報名材料均須用A4紙打印或復印,并按上述順序裝訂好。報名材料以特快專遞方式寄送學校招生辦公室,報名材料原則上由考生所在中學統(tǒng)一寄送。考生須確保報名材料能在報名截止日前送抵我校,凡在報名截止日期前沒有送抵的,視為考生放棄報名資格。紙質報名材料嚴格按照要求一次性繳齊,不接受補繳。
9.考生交齊紙質報名材料后,我校審核考生報名資格,紙質報名材料審核通過的考生網上狀態(tài)為“正式報名審核通過”。
10.紙質報名材料審核通過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納考試費,我校確認收到考試費后,考生的網上狀態(tài)將顯示為“正式報名成功(已繳費)”。
11.待招生信息網上公布《準考證》打印通知后,考生登陸我校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tǒng)自行打印《準考證》,并根據我校招生信息網上公布的考試大綱進行備考,按《準考證》上的時間安排依時赴考。
12.參加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考試的普通中學、中職學??忌仨氃?月底前參加廣東省普通高考體檢,生源學校須在地級市招生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縣(市、區(qū))二級甲等(含)以上醫(yī)院或相應的醫(yī)療單位進行體檢。我校公布各專業(yè)擬錄取名單后,擬錄取名單中的考生須在5月11日至5月15日將本人的《2016年廣東省普通高考考生體格檢查卡》復印件(加蓋考生所在中學公章)寄送我校招生辦公室(寄送方式參考第8點)??忌毚_?!?016年廣東省普通高考考生體格檢查卡》復印件能在5月15日前送抵我校,逾期送達的,視為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
第十八條我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yè)要求,且考試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正常錄取。
第十九條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yè)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guī)定辦理。
第七章考核辦法
第二十條資格審查
學校成立考生資格審查小組,對報考考生所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核。由二級學院對考生所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招生辦公室復審。已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獲得參加自主招生考試資格,名單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公布。
第二十一條考試科目及內容
1、普通高中畢業(yè)生:實行“綜合文化筆試+面試”的考試形式,綜合文化考試和面試的權重比例為2:1。綜合文化筆試的考試內容以綜合能力測試為主,試卷采用綜合形式。制冷與空調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通信技術、應用化工技術、工業(yè)分析技術、食品質量與安全、家具設計與制造、風景園林設計、康復治療技術專業(yè)綜合文化筆試的考試內容涵蓋普通高中語文、英語、數學三門課程內容;環(huán)境藝術設計、展示藝術設計、攝影與攝像藝術、工商企業(yè)管理(中外合作辦學)、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會展策劃與管理、烹調工藝與營養(yǎng)、社會工作、文秘、應用英語、應用日語專業(yè)綜合文化筆試的考試內容涵蓋普通高中語文、英語二門課程內容。綜合文化筆試考試時長為3小時。面試分專業(yè)采取現場考核和答問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學生的基本素質、綜合素質、思辨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及有關技能和相關特長。
2.中職學校畢業(yè)生:實行“綜合文化筆試(含綜合文化知識和專業(yè)綜合理論)+專業(yè)技能考核”的考試形式,綜合文化知識和專業(yè)綜合理論、專業(yè)技能的權重比例為4:3:3。綜合文化筆試的考試內容涵蓋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基本知識、職業(yè)道德基本要求、人際交往基本常識、漢語言寫作基本能力、專業(yè)綜合理論等技能型人才必備的實用性知識要求,試卷采用綜合形式,綜合文化筆試考試時長為3小時。專業(yè)技能考核采用現場實操或機試的形式進行。
3.具體考試范圍請考生參閱我校招生信息網上公布的考試大綱。
第二十二條分值設置
1、普通高中畢業(yè)生:普通高中考生入學選拔考試總成績?yōu)?00分,其中綜合文化筆試滿分值為200分,面試滿分值為100分。招收普通高中畢業(yè)生的專業(yè)中,制冷與空調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通信技術、應用化工技術、工業(yè)分析技術、食品質量與安全、家具設計與制造、風景園林設計、康復治療技術專業(yè)綜合文化筆試試卷中語文、數學、英語分值分別為70分、60分、70分;環(huán)境藝術設計、展示藝術設計、攝影與攝像藝術、工商企業(yè)管理(中外合作辦學)、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會展策劃與管理、烹調工藝與營養(yǎng)、社會工作、文秘、應用英語、應用日語專業(yè)綜合文化筆試試卷中語文、英語分值分別為100分、100分。
2.中職學校畢業(yè)生:中職考生入學選拔考試總成績?yōu)?00分,其中綜合文化知識考試滿分值為200分,專業(yè)綜合理論考試滿分值為150分,專業(yè)技能考核滿分值為150分。
第二十三條面試或專業(yè)技能考核考生名單確定
所有考生均須參加面試或專業(yè)技能測試。
第二十四條免試錄取
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lián)辦的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lián)辦的省級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yè)學校應屆畢業(yè)生(畢業(yè)兩年內有效),獲獎考生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后,可免試錄取。獲廣東省中等職業(yè)學校技能大賽二、三等獎的應屆畢業(yè)生,可免考相關專業(yè)“技能證書”。獲得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參加專業(yè)面試。
符合中職技能大賽獲獎免試、免考“技能證書”條件的考生,報名時須向招生院校提交獲獎證書原件,學校應根據考生的證書類型組織相關認定或測試,根據認定或測試結果確定是否給予免試、免考“技能證書”,并在本校招生信息網公示。
第八章錄取規(guī)則
第二十五條執(zhí)行教育部規(guī)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jiān)督”的錄取體制,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以考生考試成績?yōu)榛疽罁?,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yōu)錄取。
第二十六條普通高中畢業(yè)生:錄取總分=綜合文化筆試+面試。中職學校畢業(yè)生:錄取總分=綜合文化筆試+專業(yè)理論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錄取時各招生專業(yè)根據招生計劃和第一志愿報考考生考試成績劃定錄取分數線,錄取分數線上的考生分專業(yè)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偡窒嗤瑫r,面試或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高分者優(yōu)先錄取。
第二十七條擬錄取名單報學校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初審后,在學校招生網站上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無異議后擬錄取名單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學校根據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結果,辦理正式錄取手續(xù),寄發(fā)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八條報考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并被錄取的考生,可同時參加高考,參加本科院校錄取,但不能參加高職高專層次的錄取。填報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錄取的考生,取消??茖哟武浫≠Y格(含普通專科和高職院校),即取消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資格,不得轉回原自主招生錄取院校,也不得參加其他高職高專層次的錄取。
第二十九條各專業(yè)招生錄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九章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三十條經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繳費注冊時間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guī)行為者,將按規(guī)定取消入學資格,并將其檔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學。
第十章組織保障
第三十一條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確保試點工作順利實施
2016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廳統(tǒng)一領導下,學校成立由學校校長負責的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并成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和紀檢部門負責人為主的招生錄取職能小組。凡屬考試、錄取中的重大問題,一律集體研究決定。我校將認真制定并公布招生章程,做好宣傳發(fā)動、報名、報名審核、考試、成績評定及上報和錄取等工作,并利用網上報名系統(tǒng)開展2016年我校自主招生的網上報名工作。
第三十二條精心組織,妥善安排,確保組考工作安全有序
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選拔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實行“學校組織考試考核,自主擇優(yōu)錄取”的選拔模式。命題、考試與評卷在省教育廳和教育考試院的指導監(jiān)督下,由我??荚嚬ぷ餍〗M具體負責。我校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錄取工作。凡有直系親屬當年報考者不得參與招生考試工作。按照“陽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加強招生考試人員的培訓和政策宣傳工作,嚴格保密制度,貫徹“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認真做好報名、資格審查、命題、考試安全保密、錄取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自覺接受各級教育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及社會的監(jiān)督。
第三十三條信息公開,加大宣傳,創(chuàng)造良好的輿論環(huán)境
為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我校已構建公開透明的高職院校招生信息網,將我校招生政策、考生報考資格和報考條件、招生計劃、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或技能測試成績)、擬錄取名單、錄取信息、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和重大違規(guī)事件處理結果等信息予以公示,讓廣大考生和社會及時獲取招生信息,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2016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進行。我校將充分利用媒體、網絡等資源做好2016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的宣傳發(fā)動工作,在本校招生信息網上及時公布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報考資格、加分公示、成績發(fā)布等,為考生傳遞全面、真實、準確的信息,為我校2016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創(chuàng)造良好的輿論環(huán)境。
第三十四條時間安排表
時間 | 工作內容 |
3月初 | 制定招生方案及章程 |
3月6日至3月15日 | 招生宣傳發(fā)動 |
3月18日 | 公布各招生專業(yè)考試大綱 |
3月16日至3月20日 | 未高考報考的考生進行高考補報名 |
3月15日至3月27日 | 考生在我校網上預報名并郵寄報考材料 |
3月15日至3月27日 | 我校審核考生報考資格 |
3月15日至3月27日 | 資格審核通過考生交考試費用 |
4月1日 | 公布參加考試考生名單 |
4月1日至4月5日 | 考場安排 |
4月6日至4月8日 | 考生自行網上打印準考證 |
4月9日上午 | 綜合文化筆試 |
4月9日下午 | 面試或專業(yè)技能考核 |
4月10日 | |
4月13日至4月15日 | 公布考生總成績 |
4月22日 | 自主招生成績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 |
4月23日—4月25日 | 公示擬錄取名單 |
5月5日前 | 擬錄取名單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公示無異議后,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 |
第十一章收費標準
第三十五條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zhí)行。學費標準詳見第九條;住宿費:每生每年1500—1600元。
第三十六條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考試的收費標準按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試收費科目的復函》[粵價函〔2009〕279號];《廣東省物價局關于中等職業(yè)技術教育專業(yè)技能課程考試收費標準等的復函》[粵價函〔2003〕12號];《廣東省物價局關于中等職業(yè)技術教育專業(yè)技能課程考試新增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3〕63號];《廣東省物價局關于中等職業(yè)技術教育體育技能課程考試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5〕603號])執(zhí)行。
1.各專業(yè)報考費用收費標準及收費方式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公布。
2.報考考生必須繳納考試費用,否則不予參加自主招生考試。
第十二章獎助學金
第三十七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獎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以下項目均以當年發(fā)放的文件為準。
第三十八條國家相關獎助學項目:
1.國家獎學金:獎勵特別優(yōu)秀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在校學生,獎勵標準為8000元每人。
2.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資助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在校品學兼優(yōu)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勵標準為5000元/人。
3.國家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在校學生,資助標準:1000-3000元/人。
4.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貸款額度最高每人6000元/年。5.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獲得“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的獎勵5000元/人,獲得“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提名獎的獎勵2000元/人。6.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代償機制:代償學費或代償貸款額度最高每人6000元/年。7.赴基層單位工作代償機制:畢業(yè)生自愿服務3年以上者,資助額度最高每人6000元/年。8.士官一次性補助:30000元/人。
學校獎助學項目:
1.學校獎學金:學校對學業(yè)成績和素質拓展測評結果,對參評學生總人數18%進行獎勵,獎勵標準為一等獎1200元/人/學年、二等獎800元/人/學年,三等獎600元/人/學年。
2.勤工助學:學生利用課余時間,通過自己的勞動取得合法報酬,工資標準為8元/小時。
3.“綠色通道”:對被錄取入學、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學校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xù),然后再根據核實后的情況,分別采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4.學校扶貧助學基金:學校對發(fā)生重大突發(fā)事件的學生給予一次性的扶貧助學金1000-5000元/人。
5.特困生減免學費:每年學校給予烈士子女、孤兒等特別貧困的學生減免部分學費。
6.臨時生活補助:學校給予發(fā)生臨時困難的學生發(fā)放適當的生活補助。
7.特困新生慰問金:300元/人。
社會企業(yè)獎助學項目:分別有“順德慈善助學金”、“陳智獎學金”、“李佘少鴻優(yōu)秀貧困生獎學金”、“盈峰勵志獎學金”、“阿波羅助學金”、“溫暖助學金”、“洲際酒店集團英才培養(yǎng)學院獎學金”、“卡特彼勒-森達美信昌助學金”。
第十三章招生工作監(jiān)督申訴與咨詢
第三十九條招生工作的監(jiān)督與申訴:
監(jiān)督部門:順德職業(yè)技術學院紀檢監(jiān)察辦公室
聯(lián)系人:陳曦
監(jiān)督電話:0757-22329982
傳真號碼:0757-22329982
電子郵箱:sdptxf@sdpt.com.cn
第四十條招生咨詢及聯(lián)系方式:
通信地址:廣東省順德區(qū)大良德勝東路順德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528333
咨詢電話:0757-22327131/22327132/22323732
傳真號碼:0757-22327132
學校網址:http://www.sdpt.com.cn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218.13.33.164/48m/Main/Main.asp
第十四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章程由順德職業(yè)技術學院授權順德職業(yè)技術學院教務處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政策、規(guī)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政策、規(guī)定為準。本章程適用于順德職業(yè)技術學院2016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順德職業(yè)技術學院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