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縣委巡察機構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經縣委同意,決定面向全縣公開擇優(yōu)選調縣委巡察機構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范圍及名額
面向全縣公開擇優(yōu)選調縣委巡察機構工作人員12名。
二、選調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工作能力強;
2、勤奮敬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全縣財政全供的行政或事業(yè)編制在崗人員(政法專項編制、鄉(xiāng)鎮(zhèn)編制、中小學校教師編制、垂直編制人員不在此次選調范圍內);
4、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學??埔陨蠈W歷;
5、中共黨員;
6、年齡在35周歲以內(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準報名:
1、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審查或司法機關立案偵察的;
2、受過黨政紀處分或刑事處分的;
3、按照有關規(guī)定有服務期要求,未達到服務期限的;
4、選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具有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不得調動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公開選調工作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和試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3月19日8點至3月25日18點。
2、報名地點:縣委綜合樓635房間。
3、報名方式:凡符合條件的人員,采取個人報名、單位黨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報名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歷認證報告(附復印件各一式3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6張、縣編辦出具的財政全供人員證明、縣財政局出具的財政全額發(fā)放工資證明,并填寫報名登記表2份。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選調的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與所要求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選調資格,并從嚴從重處理。
若選調人數與符合條件報名人數的比例達不到1:3的,相應核減選調計劃數。
(三)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形式,滿分100分。筆試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經濟、法律、歷史、公文寫作、葉縣縣情等。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選調職位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滿分100分,
面試前,參加面試的人員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認證報告、準考證等相關材料,進行面試確認。面試確認以及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五)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考察對象,如果在考察、體檢、公示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其選調資格,并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考察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同時,縣委組織部就考察對象書面征求執(zhí)法執(zhí)紀部門意見。
(六)體檢
由縣委指定專業(yè)醫(yī)療機構,對考察對象進行體檢。
(七)公示和試用
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情況,確定擬選調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后,辦理借調手續(xù),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間不辦理轉任手續(xù)。試用期滿考察合格者辦理相關手續(xù),編制隨轉,不合格者回原單位工作。
四、紀律要求和注意事項
1、在整個選調過程中,所有工作人員和報名人員都要嚴格遵守紀律,一旦發(fā)現(xiàn)違紀行為,將予以嚴肅處理。
2、本次選調除發(fā)布公告外,還將以電話方式通知各環(huán)節(jié)入圍人員,請報名人員保持通訊暢通。凡未入圍下一環(huán)節(jié)人員,均不再另行通知。
本通知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8062959 13503751191
中共葉縣縣委組織部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