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考生:
經(jīng)研究,我院定于2016年3月22日至23日組織防災科技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第一輪復試考核,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復試時間、地點
復試時間為2016年3月22日至23日,復試地點為防災科技學院南校區(qū)。
二、復試日程安排
時間 | 內(nèi)容 | 地點 | |
3月22日 | 8:30-9:00 | 同等學力考生報到、資格審查 | 明德樓521會議室 |
9:30-11:00 | 科目一加試 | 明德樓521會議室 | |
13:00-14:30 | 科目二加試 | 明德樓521會議室 | |
14:30-17:00 | 非同等學力考生報到、資格審查 | 明德樓521會議室 | |
3月23日 | 7:10 | 統(tǒng)一乘車前往指定體檢醫(yī)院 | 學院南大門 |
7:30-9:00 | 體檢(需空腹) | 燕郊人民醫(yī)院 | |
9:00-9:30 | 評估問卷作答 | 明德樓132會議室 | |
9:40-10:40 | 專業(yè)筆試 | 明德樓132會議室 | |
10:40-12:00 | 英語聽說能力測試(每個考生5分鐘) | 地點待定 | |
13:15 | 候考 | 明德樓132會議室 | |
13:30-18:30 | 專業(yè)綜合面試(每個考生10分鐘) | 地點待定 | |
19:30 | 公示成績并發(fā)送擬錄取通知,考生確認 | 明德樓132會議室 |
有關要求:
1. 同等學力請按時間安排準時參加報到、資格審查和加試。
2. 考生需提供材料如下:
(1)非應屆生。應提供身份證、準考證、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以上四證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并提供學歷在線驗證或認證報告(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咨詢網(wǎng)(www.chsi.com.cn),進入“學信檔案”在線申請學歷驗證,并打印出具有12位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如在線驗證不成功,須進行書面學歷認證。)。
(2)對于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wǎng)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在復試前應提供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以上三證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及所在高校教務部門的證明信,并出具學籍驗證報告(考生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咨詢網(wǎng)(www.chsi.com.cn),進入“學信檔案”在線申請學籍驗證,并打印出具有12位驗證碼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取得國外學歷的考生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4)思想政治考查表一份(附件一),按要求打印手填,蓋章有效。
(5)本科經(jīng)歷考生需提供本科學習成績單(需蓋章原件,6份復印件),其他考生提供報考前學習期間的成績單(需蓋章原件,6份復印件)。
(6)填寫簡歷(附件二),打印6份。然后每一份簡歷和(5)中的每一份復印成績單兩兩釘在一起,簡歷在上,成績單在下。
(7)筆試需自備黑色簽字筆一支。
(8)自帶近期1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片3張。
三、復試費用及食宿安排
1. 學校不收取復試費,代收體檢費(56元)。
2. 考生復試期間的食宿自理。
四、交通指南
火車站乘車路線:
1.北京站出站,乘地鐵2號線(外環(huán),建國門方向)在建國門站下車,站內(nèi)換乘地鐵1號線(四惠東方向)到大望路站下車,出B口,向西200米乘坐811路或812路(較快捷)公交車均可,到防災科技學院站下車。
2.北京西站出站,乘地鐵9號線(國家圖書館方向)在軍事博物館站下車,站內(nèi)換乘地鐵一號線(四惠東方向)在大望路站下車,出B口,向西200米乘坐811路或812路(較快捷)公交車均可,到防災科技學院站下車。
3.北京南站出站,乘地鐵4號線大興線(安河橋北方向)在西單站下車,站內(nèi)換乘地鐵1號線(四惠東方向)在大望路站下車,出B口,向西200米乘坐811路或812路(較快捷)公交車均可,到防災科技學院站下車。
首都機場乘車路線:
1.乘坐機場大巴9線上行(首都機場二號航站樓-亦莊開發(fā)區(qū)[華冠超市]),在通州北關下車,向南步行約130米,在北關橋換乘811路公交車到學院街站下車。
2.乘坐機場輕軌到東直門換乘地鐵2號線到建國門站換乘一號線1號線(四惠東方向)到大望路站下車,出B口,向西200米乘坐811路或812路(較快捷)公交車均可,到防災科技學院站下車。
3.首都機場打車到燕郊防災科技學院,3號航站樓費用約80元,1、2號航站樓100元,時間為30分鐘左右。
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010-61593783
聯(lián) 系 人:王老師
六、其他未盡事宜及臨時變更,以到校后的書面告知為準。
防災科技學院
學科與研究生處
2016年3月20日
附件二 復試個人簡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