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遼寧大學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會議決議,確定遼寧大學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最低分數線如下:
外 語:理學類55分、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輔導員專項)55分、其他類60分
基礎課:60分 專業(yè)課:60分
同等學力加試科目(政治理論):60分
合格考生能否進入復試,由培養(yǎng)單位根據考生初試成績和報考專業(yè)(方向)的招生計劃數確定,并由各培養(yǎng)單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復試時間大致在3月23日~4月14日之間進行,具體復試時間由各培養(yǎng)單位安排并通知考生。
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查詢網址:https://yz.chsi.com.cn/bsbm/cjcx/
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疑問,可于2016年3月23日15:00—17:00到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申請復查,逾期不再受理。
2016年博士研究生復試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堅持客觀評價、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科研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和專業(yè)素養(yǎng)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yè)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
二、組織機構
學校設遼寧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博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總體實施。設組長1人,由主管副校長兼任;設副組長2人,由研究生院主要領導及紀檢部門主要領導兼任。設成員5人,由部分博士招生單位學科負責人兼任。
博士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tǒng)籌管理博士研究生復試全面工作,對培養(yǎng)單位的復試工作進行審核、監(jiān)督、檢查,安排督察員對各單位的復試工作進行現場督察。
各培養(yǎng)單位設立本單位的博士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開展本單位的博士復試、錄取工作,對單位內各學科復試錄取結果進行審核、監(jiān)督、檢查。
各二級學科成立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一般應由5名以上教授組成(其中博士生導師不少于3人)。
三、進入復試的最低分數線及進入復試名單的確定
1.進入復試的考生需達到最低復試分數線要求。在此基礎上,由各培養(yǎng)單位,按照考生初試總成績進行排序結合招生計劃數,確定參加復試人員名單。
2.各專業(yè)一般應按照招生計劃100%-150%的比例確定參加復試的人員名單。
四、復試工作組織
(一)基本要求
1.所有擬錄取的博士生均須通過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經研究生院審核批準參加碩博連讀資格考核的考生必須通過轉博資格考試,考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主要根據專業(yè)培養(yǎng)要求,考察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本學科前沿知識及最新研究動態(tài)掌握情況、是否具備博士生培養(yǎng)的潛能和綜合素質。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水平、科研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3.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初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占總成績的60%。
(二)具體要求
1.復試時間:2016年博士研究生復試定于2016年3月23日開始,具體復試時間由各學科專業(yè)自行確定并及時通知考生。
2.資格審查。復試時研究生院將對參加復試的考生再次進行資格確認??忌鷳直救松矸葑C、碩士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生持學生證,同等學力考生持學士學位證書和研究生課程結業(yè)證書。未參加資格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參加復試。
3.專業(yè)水平、科研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該項考核由各培養(yǎng)單位復試小組進行。
復試小組根據專業(yè)培養(yǎng)目標的要求,考查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對本學科前沿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tài)的掌握情況等。復試中還應參考考生申請材料審核情況,對其進行綜合測評,判斷考生是否具備博士生培養(yǎng)的潛能和素質。
對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階段須加試(筆試)兩門本專業(yè)碩士學位主干課程。
若復試小組需對考生進一步考查時,可再次安排復試。復試小組要對復試結果負責。
復試方式為面試或面試筆試相結合。筆試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面試過程中,考生所報考導師所給分數和其他老師所給分數的權重由各培養(yǎng)單位確定。
復試成績滿分100分,未達60分者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復試中不進行筆試考試的專業(yè),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占復試成績的100%。面試成績未達60分者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復試中進行筆試考試的專業(yè)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各占復試成績的50%,加權后復試總分滿分100分。面試成績未達60分,或筆試成績未達60分,或者加權后復試總成績未達60分者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同等學力加試單科未達60分者,不錄取。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學習(工作)態(tài)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各復試組在對考生進行科研能力及綜合素質考試的同時要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研究生院在考生報考時對其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函調。函調不合格者不準報考,面試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調劑
對于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yè),可接受報考相近專業(yè)的合格考生的調劑。調劑首先在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然后在相近學科間調劑,最后在學科門類間調劑。
六、破格復試
對初試外國語成績或基礎課成績略低于復試最低分數線要求,但專業(yè)科目成績優(yōu)異或在科研創(chuàng)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參加第一志愿專業(yè)復試。破格復試應在本專業(yè)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不足的情況下進行。上線合格考生數等于或大于招生計劃數的專業(yè),初次復試不允許破格。
七、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1. 對于復試合格、導師選擇明確的考生,根據初試、復試加權平均后的總成績的順序,確定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2. 復試期間發(fā)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有違反國家考試紀律涉及作弊、違紀行為的,不予錄取。
3. 擬錄取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審核批準后,在研究生院網站公示。
八、導師招生原則
1.導師招生數按照當年遼寧大學博士生導師招生數分配方案執(zhí)行。
2. 考生初試、復試合格,進入擬錄取名單,但由于考生所報考導師招生計劃數已滿,不能被原報考導師錄取的,應調至合格考生數少于招生計劃數的導師??忌匦逻x擇導師應按照初試、復試加權平均后的總成績由高到低按順序進行。若考生不接受導師重新調整,則取消該考生的錄取資格;若缺額導師不接受報考其他導師的考生,則該導師須將名額轉給考生原報考導師。
九、監(jiān)督和復議
1.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忌踉嚦煽冃畔ⅰ浫⌒畔⒁宦捎裳芯可哼M行網上公示,研究生院是發(fā)布考生錄取狀態(tài)的唯一單位,各培養(yǎng)單位負責對考生復試相關信息的公示。
2.實行監(jiān)督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組進入復試組現場對復試全程進行督察,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復試工作實行監(jiān)督。
3.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單位應建立健全復試工作規(guī)章制度,所有參與復試的工作人員都應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4.建立咨詢、申訴制度。遼寧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咨詢、申訴電話:024-62202349。
十、本復試辦法由遼寧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遼寧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遼寧大學研究生院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