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場確認
(一)確認時間: 3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二)確認地點:普陀區(qū)教育局組織人事科515室。
(三)確認攜帶:現場報名者攜帶本人身份證,網上報名者攜帶現場報名者所規(guī)定的材料(各類原件和復印件)。
二、考試形式與計分辦法
(一)考試形式為筆試、上課。
(二)筆試結束后,以招聘人數1:2進入上課。
(三)各崗位招聘考試總分都為100分。其中筆試占30分,上課占70分。
當總成績并列時,按上課成績確定名次??偝煽兊陀?0分的不予錄取。
三、考試安排
(一)筆試:3月31日下午14:15點名抽簽,15:00—16:30考試。筆試內容為教育理論和學科基礎知識。
(二)上課:4月1日上午6:00點名抽簽,上課形式為微課,備課60分鐘,上課10分鐘。
(三)考試地點:筆試在東港中學報告廳,上課在東港中學實驗樓3樓(東港靈秀街91號)。
參考人員隨帶身份證,考試用筆(藍、黑色),不能攜帶其他資料和用品。
四、其它
所有考試成績均現場公布,并于當晚在普陀教育網通知公告欄公布。
考試遲到視作放棄。
以上考試時間及地點如有變動,會在普陀教育網上及時通知,請應聘人員予以關注。
請各應聘人員沿途注意安全,外地學生請?zhí)嵩绲狡胀樱悦庋诱`報到考試。
舟山市普陀區(qū)教育局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