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局黨組研究決定,縣城區(qū)部分學校擬在本縣農村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中公開選聘8名優(yōu)秀教師。
一、組織領導
此次公開選聘由選聘學校組織實施,各校成立選聘領導小組,在選聘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二、選聘崗位
單位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歷史 | 地理 | 心理健康教育 | “國培”項目管理專干 |
一中 | 1 | 1 | 1 | 2 | |||
湘北 | 1 | 1 | |||||
進修 | 1 |
三、選聘范圍
本縣農村中小學工作滿3年的在編在崗教師(2013年9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
四、選聘條件
(一)石門一中
1.熱愛教育事業(yè),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能為人師表;
2.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且要與報考學科一致;
具有湖南省中小學信息技術高級證(2009年以后畢業(yè)參加工作的老師只需具有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合格證書,其中文科一級、理科二級);
報考語文教師崗位的教師,普通話等級要求為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崗位的普通話等級要求為二級乙等及以上;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且所學專業(yè)與報考學科一致或相近;
6.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且有三年及以上高中教學經歷并有高三畢業(yè)班教學經歷;2012年9月后參加工作且學歷為全日制一本學校畢業(yè)的教師,專業(yè)技術職稱可放寬到中學二級,高中教學經歷可放寬到有高二教學經歷;
7.男性為45歲以下(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為40歲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8.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二)湘北職專
1.熱愛教育事業(yè),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能為人師表;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yè)與報考學科一致或相近;
3.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和中學二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
4.具有湖南省中小學信息技術高級證,普通話等級為二級乙等及以上。
5.35周歲及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三)教師進修學校
1.熱愛教育事業(yè),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能為人師表;
2.男性,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教育教學工作經歷,工作期間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研究生學歷,專業(yè)為現代教育技術或計算機技術,具有較高的信息技術水平和計算機網絡操作能力。
4.具有中等職業(yè)學校(或高中)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水平達二級乙等及以上。
5.具有較強的教研能力和文字寫作能力。作為主研成員之一參與過市級及以上教研課題,有市級及以上獲獎或發(fā)表的論文。
6.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五、選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將選聘公告通過石門教育網向社會公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時間:2016年4月5日至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地點:石門一中--本校教學樓B棟3樓教務科;湘北職專--本校辦公室;進修學校--本校辦公室。
3.報考要求
(1)應聘人員須按照《公告》所規(guī)定的條件提交所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1張近期正面免冠彩照;
(2)應聘人員須同時提交所在學校及中心學校校長簽有“同意報考”字樣并加蓋學校行政公章的證明;
(3)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選聘過程,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者不符合選聘條件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其選聘和錄取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者本人自行承擔。
筆試
本次選聘筆試不設開考比例,資格審核合格人員均可參加筆試。
1.筆試時間:2016年4月8日
2.筆試地點:各選聘學校
3.筆試內容:相關學科專業(yè)知識(“國培”管理專干崗位含寫作)。時量90分鐘,分值100分。
(四)面試
1.面試對象的確定: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如達不到1:2的比例的按實際參考人數確定,但筆試成績須在60分及以上方可列入面試對象。
2.面試的方式:面試采取試教和面談方式進行。
(1)試教內容當場抽定,備課時間為1小時,試教時間為30分鐘。
(2)面談采取與應聘者進行逐個交流,主要是測試應聘人員的儀表儀態(tài)、行為舉止、思維能力、口頭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和心理狀況。
(3)“國培”管理專干崗位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
面試的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業(yè)績加分(限一中)
1.擔任班主任3年及以上且有高三畢業(yè)班班主任經歷加2分;
2.年終考核近5年(2011年-2015年)獲得過優(yōu)秀等級的每年度加1分;
3.近5年(2011年-2015年)課堂教學比武獲得省級,市級和縣級一、二等獎分別加4分、3分、2分,同一內容和同一級別獲得多項(多次)獎勵取最高獎加分;
4.近三年(2013年下學期-2016年上學期)教案和聽課筆記評定為優(yōu)秀的加2分(此項由招聘學校組織專家考核認定,所書寫教案與聽課筆記必須與工作安排一致)。
(六)綜合成績計算
1.一中: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業(yè)績加分;
2.湘北職專: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3.進修學校: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七)考察
1.考察對象的確定
①根據選聘計劃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對象,如綜合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②在每一所農村高中或每個鄉(xiāng)鎮(zhèn)選聘教師總數不能超過3人,每個學科不能超過1人,若超過規(guī)定人數則優(yōu)先一中的錄取。
2.對考察對象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察。如某一崗位出現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察資格或考察合格后放棄錄取資格的情況,則根據綜合成績依次遞補1次。
公示
對考察合格確定為擬錄的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九)辦理調動手續(xù)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錄人員,于2016年9月前辦理相關調動手續(xù)。對辦理調動手續(xù)前在原單位工作不務實的擬錄人員,經調查核實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一中選聘人員執(zhí)行的崗位等級:高級教師按7級教師聘用,中級職稱按10級教師聘用,2017年開始按政策晉升職稱等級;湘北職專和進修學校選聘人員崗位等級待競聘后確定。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一)嚴格程序。本次選聘工作必須嚴格按本方案規(guī)定的程序及要求執(zhí)行。
(二)加強監(jiān)督。選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整個選聘工作在縣教育局的全程指導與監(jiān)督下進行。自覺接受社會的監(jiān)督,確保本次選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咨詢電話:5323350 (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
5015668(石門一中)
5325867(湘北職專)
5323370(教師進修學校)
監(jiān)督電話:5329249(縣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室)
石門縣教育局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