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廣東省人事局《關于2016年度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口譯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考〔2016〕9號)精神,現(xiàn)就我市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5月21日 | 上午 | 10:00-11:00 | 二、三級口譯 | 口譯綜合能力 |
下午 | 13:10入場完畢 13:10-13:30試帶 13:30-14:30考試 | 一、二級口譯 | 口譯實務(交替?zhèn)髯g) | |
13:10入場完畢 13:10-13:30試帶 13:30-14:00考試 | 三級口譯 | 口譯實務 | ||
11月5日 | 上午 | 10:00-11:00 | 二、三級口譯 | 口譯綜合能力 |
下午 | 13:10入場完畢 13:10-13:30試帶 13:30-14:30考試 | 二級口譯 | 口譯實務(交替?zhèn)髯g) | |
13:10入場完畢 13:10-13:30試帶 13:30-14:00考試 | 三級口譯 | 口譯實務 |
二、考試地點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荚囋敿毜刂芬詼士甲C標注為準。
三、考試語種和級別
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口譯考試設有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共7個語種,每個語種均分為一、二、三級,其中英語口譯分為交替?zhèn)髯g、同聲傳譯兩種。
根據國家考務工作分工,我省2016年5月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口譯考試開設英語一級口譯、二級口譯(交替?zhèn)髯g)、三級口譯和日語一級口譯、二級口譯(交替?zhèn)髯g)、三級口譯考試,11月開設英語二級口譯(交替?zhèn)髯g)和三級口譯考試。
其他專業(yè)、級別語種及英語二級口譯(同聲傳譯)由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咨詢電話:010-12333,網址:http://www.bjrbj.gov.cn/bjpta/。
四、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人社部《關于印發(fā)〈資深翻譯和一級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51號)和原人事部《關于印發(fā)〈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人發(fā)〔2003〕21號)、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二級、三級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3〕17號)執(zhí)行。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翻譯行業(yè)相關規(guī)定,恪守職業(yè)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翻譯考試口譯考試。
1.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
2.按照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評聘翻譯專業(yè)職務。
(二)二、三級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口譯考試不限制報名條件,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yè)道德,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語種、級別的考試。
(三)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專業(yè)為“英語口譯(交替1科)”、“日語口譯(交替1科)”]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規(guī)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加蓋學校公章)在報考二級翻譯口譯考試時免試《口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譯實務》科目考試。全國現(xiàn)有的206所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見附件1,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樣式)見附件2。
(四)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yè)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qū)的專業(yè)人員,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也可報名參加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口譯考試。
五、報名時間和報考流程
我省統(tǒng)一實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忌傻顷憦V東人事考試網(www.gdrsks.gov.cn)進行網上報名。2016年上半年5月21日口譯考試網上信息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6年3月15日9:00-3月30日17:00。2016年下半年11月5日口譯考試網上信息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6年8月23日9:00-9月9日17:00。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省物價局、財政廳粵價〔2013〕302號文規(guī)定,我省一級口譯翻譯每人500元,二級口譯翻譯(交替?zhèn)髯g)每人255元,三級口譯翻譯每人230元。
報考流程如下:
1.信息填報。考生登陸報名網站,請認真閱讀報考條件,并填寫報名信息(聯(lián)系電話必須為本人)及《考生報考承諾書》(附件3),所填個人信息要真實準確,報考科目要符合條件要求。凡因個人填寫信息不準確、不真實,造成聯(lián)系不暢通、審核不合格的,責任自負。
2.照片上傳??忌蟼鞯碾娮诱掌瑒毡卣鎸?,該照片將用于制作準考證和證書,一經上傳不得修改,請考生務必確認后再上傳??荚嚭细窈?,考生無需再次提交紙質照片。
請考生務必在報名網站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對照片進行處理,然后再將審核通過(轉換后)的照片上傳。原始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轉換后的相片小于15k。
3.報名表下載打印??忌瓿商顖笮畔⒑驼掌蟼骱?,即可下載并打印《2016年度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口譯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附件4),以便考后復核和考生個人存檔。《報名表》一經打印,將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前務必認真核對有關信息。報名結束后系統(tǒng)將不再支持《報名表》下載和打印。請考生自行保管《報名表》,待該項考試合格成績公布后,按照報名網站公布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場所提交復核材料(其中,報考一級口譯以及二級口譯免1科的考生需提交復核材料)。因此,請務必妥善保管《報名表》。
4.網上繳費。我省統(tǒng)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忌U費后可登陸報名網站查詢繳費狀態(tài),狀態(tài)顯示“已交費”即為報考成功,考前無需進行現(xiàn)場確認。上半年5月21日考試網上查詢繳費狀態(tài)時間:2016年3月15日9:00-3月30日17:00。下半年11月5日考試網上查詢繳費狀態(tài)時間:2016年8月23日9:00-9月9日17:00。
六、考試
1.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在考前5個工作日內(上半年在5月16日9:00-5月20日17:00期間,下半年在10月31日9:00-11月4日17:00期間)登陸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荚嚂r,考生必須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以及準考證參加考試。
2.該項考試全省實行封閉式管理,即考試開始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場;考試結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離場。請廣大考生務必密切關注考試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況,提前踩點,準時到場參加考試。考生考試使用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削筆刀)和考室掛鐘由考點統(tǒng)一提供,考生只需攜帶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以及準考證,嚴禁攜帶手表、手機、耳機、電子筆和其他電子設備(考試規(guī)則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七、成績公布及成績復核
1.考試結束60天后,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查詢考試成績。同時,全國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網(www.catti.net.cn)提供成績查詢鏈接入口。
2.考生對個人成績如有疑問,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5日內向報考地人事考試機構提交成績復核申請,逾期不予辦理。
八、考后資格復核
考生資格審核全省實行考前個人填寫和考后資格復核的程序??荚嚦煽兒细袢藛T資格復核由省人事考試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廣東人事考試網www.gdrsks.gov.cn)負責。
為提高工作效率,縮短復核、制發(fā)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在考試成績公布后5日,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60%的預合格標準,提前接收全科成績達到預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復核材料并復核。根據人社部《關于印發(fā)〈資深翻譯和一級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51號)和原人事部《關于印發(fā)〈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人發(fā)〔2003〕21號)、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二級、三級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3〕17號)要求,請報考一級口譯考試以及免試部分科目(二級口譯免1科)考試的考生按照報名網站公布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場所提交復核材料(附件5)。報考二級口譯2科以及三級口譯考試的考生考后無需提交復核材料。
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附件6),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按照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要求,凡未按規(guī)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fā)證書。
九、證書領取
證書發(fā)放工作由省人事考試局負責,考生可憑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ùI的須憑代領人及合格證書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領?。?。
十、其他注意事項
1.一級口譯考試設《口譯實務》1個科目,二、三級口譯考試設《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2個科目,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一次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考試成績全科合格且資格復核通過后,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證書》。
2.各級別口譯考試采用聽譯筆答和現(xiàn)場錄音方式進行,其中英語和日語二、三級《口譯綜合能力》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3.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guī)定和《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單位??荚嚱Y束后,考試機構將采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認定,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4.考試用書征訂由廣東省人才交流協(xié)會承辦,需訂書的單位或考生請登陸該協(xié)會網站(www.gdhra.org.cn)查詢,聯(lián)系電話:020-37603186、37604090。
5.我省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考務工作另行安排,具體請登陸廣東人事考試網(www.gdrsks.gov.cn)查看相關信息,報名網址為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或報名登陸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
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3月14日
附件:
1.全國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206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