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教育部及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相關精神、學校研究生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學201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公告》(研發(fā)[2016]5號)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學201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研發(fā)[2016]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物理與光電工程學院201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細則:
一、總則
物理與光電工程學院2016年“光學工程”學科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與錄取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充分體現(xiàn)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
1、 學院成立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復試工作的領導、組織、協(xié)調管理等工作,并對復試工作進行監(jiān)督。
2、 學院成立面試專家組,負責復試考生的報到、資格審查、證件核對等工作;負責制定本學科的復試細則,包括復試工作方法、評分標準等,并公平、公正、科學、合理地對每一位考生進行面試評分。
三、學校已下達的招生指標:
2016年“光學工程”學科實行等額復試,具體招生計劃及復試名額如下:
專業(yè) | 招生計劃 | 復試名額 | ||||||||
合計 | 推免 | 統(tǒng)考 | 專項 | 合計 | 推免 | 統(tǒng)考 | 專項 | 預選拔 | 調劑 | |
光學工程 | 13 | 5 | 8 | 0 | 13 | 5 | 8(含預選拔3人) | 0 | 3 | 0 |
復試通知書于復試資格審查時直接到尚賢樓400領取。如有考生自愿放棄參加復試,考生必須提供書面說明材料,由學院兩名以上教師簽字確認備案。
四、復試對象及時間安排
1、 滿足國家規(guī)定的復試基本分數(shù)線的考生才能參加復試。
2、 推薦免試考生已經(jīng)復試并進入擬錄取名單,不參加本次復試。
2、 參加復試考生以我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并報學校批準公布的名單為準。
4、 考生必須攜帶以下材料于3月23日(周三)上午 8:30—9:00到尚賢樓400報到,接受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方可參加復試。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
報到所需材料:
1) 加蓋畢業(yè)院校公章的《復試資格審查表》;
2) 2016年研究生入學考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3) 第二代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 應屆生攜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wǎng));非應屆生攜帶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wǎng));
5) 加蓋公章的大學成績單;
6)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加蓋政審單位公章,應屆生由所在高校學生管理部門填寫;在職考生由工作單位的政工或人事部門填寫;未就業(yè)考生由本人人事檔案或戶籍管理部門填寫);
7) 大學英語CET-4、6級考試成績單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8) 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張;
9) 復試費80元/人、體檢費20元/人,兩項合計100元/人,開具正是收據(jù);
5、發(fā)放復試通知及體檢表:體檢表由本人粘貼照片,加蓋物理與光電工程學院學院騎縫章。
6、如果材料缺失,考生本人需出具書面承諾在復試后一周內(4月1日之前)將相關材料補齊,否則不予錄取。
7、3月23日(周三)下午13:30-14:00,在明德樓S603進行英語聽力考試,聽力考試滿分30分。下午14:00-17:00進行專業(yè)課筆試,專業(yè)課筆試滿分150分??忌钄y帶本人身份證、研究生入學考試準考證、黑色水筆參加考試,另需自備無線耳機及5號電池2節(jié)。(考場不提供無線耳機,如考生未帶耳機請于上午報到時在尚賢樓400借取。)
8、 考生于3月24日(周四)8:10前到尚賢樓419(侯考室)抽簽決定面試順序。
五、復試內容
1、 復試重點:對考生的知識結構、外語水平(聽力、口語)、從事科研的能力或潛力、思想品德等綜合素質進行考察。
2、 復試內容及安排:專業(yè)課筆試、英語聽力、面試,總分300,專業(yè)課筆試大綱已經(jīng)在我校研究生網(wǎng)站公布。
3、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績不記入復試綜合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 復試時間及地點:
復試內容 | 分數(shù) | 復試時間 | 復試地點 | |
英語聽力 | 30 | 3月23日13:30—14:00 | 明德S603 | |
專業(yè)課筆試 | 電子技術 | 150 | 3月23日14:00—17:00 | |
面試 | 英語口語 | 20 | 3月24日8:30—11:30 | 尚賢樓417 |
平時成績 | 20 | |||
創(chuàng)新及應用能力 | 40 | |||
專業(yè)知識及知識面 | 40 |
六、總成績的計算及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研究生錄取工作中要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和教育部、學校的有關文件精神:
1、 同等學力加試有一門課程的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取。
2、 綜合面試(滿分100分)成績低于60分者,為面試不合格,一律不予錄取。
3、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 體檢不合格者一律不予錄取。
5、 復試滿分為300分,其中面試成績(滿分100分)現(xiàn)場評分并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值(結果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三位)。總成績?yōu)槌踉嚦煽兣c復試成績累加所得。
6、 根據(jù)總成績排序,據(jù)學校下達的招生指標及考生綜合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排定名次,結合本學科招生名額給出明確的復試意見(“建議錄取”、 “建議不錄取”),在2016年3月30日將《復試匯總表》上報研究生部。
七、關于調劑生的復試辦法
1、本學科點暫無調劑名額。
八、監(jiān)督和復議
1、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院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2、 會同研究生院和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本院的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紀委監(jiān)察部門電話:025—58731002;研究生院電話025-58731201)。
3、 在學校研究生院網(wǎng)站上及時公布、公示本院的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復試通知、復試結果等信息。
4、 實行復議制度。當參加復試的考生對復試結果提出異議時,在復試或擬錄取名單公布的三個工作日內,可向學校有關部門提出申訴,申請復議。
九、未盡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學201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本細則的解釋權在物理與光電工程學院。
物理與光電工程學院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