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理工大學MPA教育中心2016年全日制MPA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來源:華東理工大學 閱讀:935 次 日期:2016-03-25 11: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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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A教育中心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按照《華東理工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特制定相關實施細則如下:

一、全日制MPA不接受調劑。

二、面試分組

因參加復試考生人數(shù)較多,需分組進行面試。為體現(xiàn)公平公正的原則,先對面試考生按照準考證號的順序劃分面試小組,然后根據(jù)抽簽結果決定每組面試教師具體所對應的面試小組。

三、復試內容、形式及成績評判

(一)復試內容

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包括:

1. 筆試(40分)

(1)基礎英語聽力(5分)

(2)專業(yè)知識和技能(30分)。

(3)政治理論考試(5分)。

(4)綜合素質測試。此項測試結果僅作為參考,不計入復試成績。

2. 綜合面試(60分)

(1)外語口語交流能力(5分)。

(2)專業(yè)素質能力(45分)。

(3)綜合能力(10分)。

(二)特殊加分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 = 復試筆試成績 + 復試面試成績

考生綜合成績=(初試成績總分÷3)×50%+復試成績×50%

各專業(yè)復試結束后,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綜合成績由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向考生公布。

面試成績由面試小組各成員現(xiàn)場獨立評分,各組之間的面試成績給予數(shù)學加權處理,即根據(jù)每組平均值與總平均值的差異對考生成績進行加權處理后作為考生的面試成績。

四、錄取

2016年全日制MPA的錄取按照招生名額確定擬錄取名單,具體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確定。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學校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棄權,不予錄??;復試成績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未進行體格檢查或體格檢查不符合有關規(guī)定的考生不予錄取。

五、其他

本細則由學院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復試期間若有咨詢或投訴可與學院招生領導小組聯(lián)系。

聯(lián)系方式:

電話021-64253573

郵箱:wzz@ecust.edu.cn

辦公室:社會與公共管理學院403室(五教4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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