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教育部《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14〕13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一、申請破格復試的考生需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第一志愿報考綿陽師范學院。
(二)報考專業(yè)屬基礎學科、艱苦專業(yè)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專業(yè)。
(三)初試成績總分必須達到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基本要求,公共課成績低于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基本要求5分(含5分),專業(yè)科目成績優(yōu)異或在科研創(chuàng)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xiàn)。
二、申請破格復試程序
(一)申請破格復試的考生需填寫《綿陽師范學院破格復試申請表》,并附本人科研及工作業(yè)績證明材料、兩位所報專業(yè)專家推薦信,于3月25日中午12點前向綿陽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破格復試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二)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處對提出申請考生進行審核,由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處組織相關學科的專家對符合申請破格復試條件的考生進行專業(yè)評價。
(三)綿陽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定申請破格復試考生名單,安排通過會議審定的考生參加復試。
凡復試合格者,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