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老師,我畢業(yè)一年后有就業(yè)現已離職,沒有簽定過勞動合同!請問資格復審中是否還要出示去年的報到證,或者是否需要些什么手續(xù)(比如說續(xù)簽之類)。還有,現已經離職,但報名時候填寫了工作單位,是否需要出示單位的離職證明?
敬請答復!謝謝!
回復:報名時候填寫了工作單位后來離職的,用離職證明即可,你已經有工作經歷,不在使用未就業(yè)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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