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公安局關于公開招聘輔警人員的公告
根據(jù)公安工作需要,文山州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聘用輔警人員。輔警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國家公務員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只從事對公安機關警務活動和內(nèi)部工作起輔助、保障作用的非執(zhí)法、非涉密崗位的工作。經(jīng)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確定聘用的公安輔警人員與文山州公安局按規(guī)定程序訂立勞動合同,并安排到文山州看守所非執(zhí)法、非涉密崗位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各類學校、院校畢業(yè)生和退伍軍人;身體條件和政審標準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條件;具備擬擔任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
(二)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18歲以上、30周歲以下、身高1.65米以上、身體健康的男性青年;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高中或中專(含)以上文化程度;
8.自愿從事公安輔警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9.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zhì)和心理素質(zhì),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10.其他可參照招錄人民警察的相關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2.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3.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4.家庭主要成員及近親屬有嚴重犯罪行為的或者直系親屬因刑事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不得參加本次招聘。
5.有關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人數(shù)及職位
此次招聘輔警人數(shù)共計5人,招聘職位為協(xié)助文山州看守所民警從事監(jiān)管區(qū)外圍巡查和視頻監(jiān)控工作人員
具體職位由用人單位根據(jù)需要確定。
三、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和程序及相關事項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報名時間:從2016年4月12日起至2016年4月22日結束。
報名地點:文山州公安局辦公樓705室。
報名方式:本人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明材料原件到州公安局政治部填表報名。聯(lián)系人:盧高偉;聯(lián)系電話:0876-2852223。
(二)報名程序
1.報考對象領取、填寫《初審表》。
2.測量身高,男性身高≥165cm。
3.體表檢查,體表有紋身的,不予報名。
4.尿檢,由州公安局民警帶報考對象到指定醫(yī)療機關采取尿樣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發(fā)現(xiàn)正患有性病、重大疾病或有吸毒史的,不予報名。
5.資格審查。學歷材料審查:具有高中或中專(含)以上文化程度,畢業(yè)證發(fā)放時間為2016年3月1日前。報名時須提交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持非全日制大學??埔陨蠈W歷的報考對象還須提交《學籍認證報告》,若已畢業(yè)未認證的考生,請根據(jù)畢業(yè)證上的網(wǎng)址自行查詢,打印提交。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考人考試和聘用資格。
(三)其他相關事項
1.考生報名時,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如實填寫。如報考人員提交虛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2.報名后,經(jīng)初審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后續(xù)招聘程序,初審合格名單及筆試時間、地點等后續(xù)事宜等候通知。
四、考試方法、科目和內(nèi)容
招聘考試分為筆試、面試、體能測試,具體科目和內(nèi)容如下: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16年4月底(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考試內(nèi)容涉及考生簡單數(shù)字推理和運算能力、判斷推理能力、言語理解與表達能力、資料分析能力和對考生應具備的基礎法律知識和時事政治等通用知識的考查。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未帶齊“兩證”,不得參加考試。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直接取消考試資格。
(二)面試
面試時間:2016年5月初(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根據(jù)州公安局所屬用人部門的招聘計劃數(shù),按照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末位考生成績并列的,均進入面試)。進入面試的人數(shù)達不到1:2比例時,按照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shù)進行面試。進入面試的考生若出現(xiàn)自愿放棄或其他不宜繼續(xù)參加招聘的情形,按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按照通知要求攜帶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書、戶口本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三)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時間:2016年5月初(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經(jīng)過面試合格的考生,按筆試占40%、面試占6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以實際招聘人數(shù)1:1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試人員名單。進入體能測試的考生若出現(xiàn)自愿放棄或出現(xiàn)測試成績不合格等情形,按筆、面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進入體能測試人員。
測試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制定。1.男子10米X4往返跑≤13秒1;2.男子1000米跑≤4分25秒;3.男子縱跳摸高≥265厘米。
(四)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在州公安局指定的縣(市)級以上醫(yī)療機構進行。
(五)政審
體能測試結束后,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標準對考生進行政審,政審內(nèi)容主要為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
(六)聘用
根據(jù)招聘人數(shù),對通過筆試、面試、體能測試、政審和體檢的報考人員,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招聘人選。被招聘人員與文山州公安局按規(guī)定程序訂立勞動合同,安排到文山州看守所巡查監(jiān)控崗位工作,首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內(nèi)),聘用期滿后繼續(xù)聘用的再重新簽訂聘用合同。
辦理聘用手續(xù)之前,報考人員與原單位勞動關系須自行協(xié)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xù),方可辦理聘用。否則將按規(guī)定取消報考人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五、薪酬標準
此次招聘的公安輔警人員薪酬標準符合《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diào)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云人社發(fā)【2015】157號)文件規(guī)定,經(jīng)州公安局黨委會研究決定,薪酬包括工資和五險(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每名輔警人員每月薪酬為1800元基礎工資+五險。
輔警人員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
未盡事宜可向文山州公安局政治部組織人事科咨詢,咨詢電話:08762852223。
本次招聘活動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傷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擔全部責任。本公告由文山州公安局負責解釋。
文山州公安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