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如何理解“學歷”、“學位”要求?
答:《職位計劃表》中,對學歷要求有兩種表述。一是限定學歷層次的職位,如“專科”、“本科”;二是不限定學歷層次的職位,如“??埔陨稀?、“本科以上”
(1)報考限定學歷層次的職位,報考者要以所獲得的最高學歷報考。社會在職人員應以其已經(jīng)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應屆高校畢業(yè)生以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高學歷人員不能報考限定低學歷要求的職位。比如,考生張三2010年獲得??茖W歷,所學專業(yè)為法學,2012年獲得本科學歷,所學專業(yè)為法學。報考職位要求學歷為“??啤保瑢I(yè)為“法學”,則張三不能報考該職位(張三的最高學歷已為本科)。學歷要求為“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同理。
(2)報考不限定學歷層次的職位,報考者所獲得的學歷須符合招考職位最低學歷要求。高學歷報考者可以報考低學歷要求職位。比如,考生張三2010年獲得大學??茖W歷,所學專業(yè)為法學,2012年通過深造又獲得本科學歷,所學專業(yè)為法學。報考職位要求學歷為“??埔陨稀保瑢I(yè)為“法學”,則張三可以用專科或本科學歷報考該職位。學歷要求為“本科以上”、“碩士研究生以上”、“博士研究生以上”的同理。
學位條件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