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按照《昆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等相關精神和要求,朱恒崇同志經過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合格,現(xiàn)予27以告示。
告示期為七個工作日,2011年10月19日至2011年10月27日,告示期間如有異議,請撥打電話:
昆明市總工會機關黨委:0871---3187925
昆明市總工會紀檢督辦:0871---3961329
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1---3192326
昆明市總工會職工學校
201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