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報考武漢體育學院2016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已在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報名且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統(tǒng)考專項除外),請于2016年4月4日當天到我?,F(xiàn)場確認。
一、 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6年4月4日 8:30-16:00
地點:武漢體育學院體育館二樓(由體育館1號門進入,2號門出)
二、 現(xiàn)場確認流程如下:
1. 交驗材料,請按順序排放交驗如下材料(所有材料全部用A4紙張):
1) 考生生源地高考報名登記表復印件一份;
2) 登陸“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體育單招考試系統(tǒng)打印報名表
3) 等級證書:考生登錄國家體育總局官方網站(www.sport.gov.cn)“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查詢系統(tǒng)”打印本人詳細信息,并交運動員等級證書復印件;
4) 戶籍證明:戶口本和身份證復印件(二者復印在A4紙同一面);
5) 《武漢體育學院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考試報名表》,按表中要求簽字蓋章;
6) 單招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2. 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證原件驗證身份信息(臨時身份證無效);
3. 領取體育專項考試準考證。
三、 溫馨提示
按照教育部33號令第七條第一點規(guī)定: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加分資格和考試成績的,應當按考試作弊處理;第九條第四點規(guī)定: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的,可以視情節(jié)輕重,同時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可以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規(guī)定: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規(guī)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在依照國家規(guī)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jié)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