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類型 | 安家費及住房補貼 | 科研啟動費(6年) | 聘期及考核 | 住房(安家費)說明 | 工作條件和待遇 | 配偶安置 | |
理工類 | 人文社科類 | ||||||
第一類(院士) | 待遇面議 | 安置配偶工作(或享受生活補貼) | |||||
第二類(杰出人才) | 40+60 | 150~200 | 50~80 | 按《聘任協(xié)議書》管理與考核 | (1)提供住房一套免費居住,如不需要學校提供免費住房,學校提供住房補貼60萬元,分6年平均發(fā)放;(2)一次性提供安家費40萬元。 | (1)首聘期每年享受50-80萬元的年薪,按基礎工資和津貼兩部分發(fā)放。(2)提供研究所需的實驗室和研究條件、辦公用房及辦公電腦等設備,在工作和生活上提供優(yōu)質服務和保障,配備科研助手和工作用車等 | 安置配偶工作(或享受生活補貼) |
第三類(學科帶頭人) | 20+40 | 80~100 | 20~40 | 按《聘任協(xié)議書》管理與考核 | (1)提供住房一套免費租住,如不需要學校提供免費住房,學校提供住房補貼40萬元,分6年平均發(fā)放;(2)一次性提供安家費20萬元。 | (1)首聘期每年享受30-50萬元的年薪,按基礎工資和津貼兩部分發(fā)放。(2)提供工作所需的實驗室、辦公用房及辦公電腦等設備。在工作和生活上提供優(yōu)質服務和保障,根據(jù)課題研究需要配備科研助手。 | 視情況安置配偶工作(或享受生活補貼) |
第四類(學術骨干) | 25 | 20~25 | 10~12 | 按《聘任協(xié)議書》管理與考核 | (1)提供過渡房有償租?。?年);(2)提供住房補貼和安家費25萬元(分6年平均支付)。 | (1)首聘期每年20-30萬元的年薪,按基礎工資和績效兩部分發(fā)放。(2)提供工作所需的實驗室、辦公用房及辦公電腦等設備。 | 視情況安置配偶工作(或給予5年的1500元/月生活補貼) |
第五類(優(yōu)秀博士) | 10~20 | 6~10 | 3~5 | 崗位聘任與考核 | (1)提供過渡房有償租住(5年);(2)根據(jù)專業(yè)的緊缺情況、業(yè)績情況、是否安排配偶等提供住房補貼和安家費10-20萬元(分6年平均支付)。 | (1)內聘副教授3年,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享受學校工資、福利和相關待遇。(2)提供工作所需的實驗室和辦公電腦等設備。 | 視情況安置配偶工作(或給予5年的1000元/月生活補貼)。 |
注:①海歸人才到校工作的年薪、安家費、住房補貼及科研啟動費,視其業(yè)績情況在國內人員同類待遇標準的基礎上提高20%~50%。 ②根據(jù)引進人才的專業(yè)緊缺性、業(yè)績水平、是否要解決配偶工作等情況在上表所列區(qū)間范圍內確定相關待遇的具體金額。 ③根據(jù)不同專業(yè)在上表所列待遇范圍內確定相關待遇的具體金額,學校急需的特殊領域人才、外語、數(shù)學、力學、建筑、機電、電氣、法律、經(jīng)濟管理類等專業(yè)可適當就高??紤]到南昌校區(qū)、應用科學學院特殊性,在安家費上可適度上浮,但上浮比例不超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