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6〕17號)文件,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
一、復試錄取原則 進入復試基本要求
1、初試外國語成績45分(含)以上的考生進入復試;
2、考生須在所報考的學科專業(yè)進行復試,專業(yè)間不得調劑;
3、按本學科導師的招生順序和考生的復試成績排名依次錄取,考生不得在導師間調劑。
二、組織管理工作
1、復試工作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
2、學校成立由博士生導師組成的復試小組,設組長1人,副組長1人,秘書2人。
復試采取筆試、口試、實際操作等形式,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主要涉及考生的培養(yǎng)潛質、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水平和外語能力等方面。每個考生復試時間不低于30分鐘。
復試成績由復試小組成員打分。考生報考導師用A票計分,其他復試小組成員用B票計分;考生復試成績=A票分值×50%+所有B票平均分值×50%。
復試必須做好詳細記錄,并填寫《石家莊鐵道大學2016年博士研究生復試情況表》和《石家莊鐵道大學2016年博士研究生復試記錄表》。
復試結束后,復試小組提出擬錄取考生的排序,排序必須依據復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時將以導師的招生順序為首要依據,結合考生的復試成績排序依次錄取。
擬錄取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能按時報到辦理相關手續(xù)的,取消錄取資格,其空缺招生名額按學科復試排序順延錄取。
對于復試不合格的考生,必須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和詳實的復試記錄。
要切實強化并發(fā)揮復試在博士研究生選拔過程中的作用,不斷探索和完善復試的內容、方法和程序。復試小組制定詳細的復試方案,報研究生學院備案。實施細則應包括復試的具體考查方式、考查項目和程序、復試題目的準備和抽簽方式、提問和回答方式等。
校研究生復試工作督察組選派2~3名督察員全程監(jiān)督復試小組的復試工作情況,保證復試公平、公正。
3、研究生學院負責組織復試考生的資格審查、政審、體檢等,全程服務各學科的復試工作。
4、為進一步規(guī)范復試過程,給考生提供良好的復試環(huán)境,復試工作采取全程錄音、錄像的方式進行。
三、復試日程安排
1、報到。符合復試要求的考生(見我校研究生學院網站《石家莊鐵道大學2016年博士研究生復試名單》)于4月22日上午8:00到研究生學院報到。報到時須持準考證、身份證和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張。應屆碩士生須攜帶學生證;非應屆碩士生須攜帶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
2、資格審核。此項由研究生學院負責。非應屆碩士生審核畢業(yè)證和學位證原件。應屆碩士生審核身份證和學生證,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須于入學時進行審核。定向就業(yè)考生須提交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定向報考的證明。
3、體檢。4月22日上午考生空腹在我校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95元(體檢時直接交校醫(yī)院)。
4、復試。4月22日~23日,22日下午14:00開始,由博士研究生復試小組組織(復試方案見附件)。
四、其它
1、調檔、政審、協(xié)議簽訂。研究生學院將在復試結束后2周內公布復試結果,請參加復試的考生及時關注網上通知。復試合格擬錄取的考生須在名單公布后1周內到研究生學院領取調檔函、《石家莊鐵道大學2016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書》。非定向考生須調取人事檔案(含學籍檔案);定向就業(yè)考生須簽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不調檔案,人事關系不轉入我校。
2、對于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考生,將取消其復試和錄取資格:
(1)應屆碩士生在2016年6月底前不能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
(2)往屆碩士生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學歷證書編號與提供的學歷證書原件不符,且不能在2016年5月底前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的;
(3)證件與本人不符或證件不全的;
(4)上一年度招生考試中有舞弊行為、違反學術誠信的。
3、復試及錄取工作紀律
所有參加復試及錄取工作的人員都應認真、嚴格地執(zhí)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有關博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各項規(guī)定,堅持原則,秉公辦事,遵紀守法,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應主動回避,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
校研究生復試工作督查組將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過程監(jiān)督,受理考試投訴(申訴電話:0311-87935021,郵箱:niegq@stdu.edu.cn,地址:第五教學樓113室;投訴電話:0311-87935119,郵箱:jiwei@stdu.edu.cn,地址:開元樓129室)。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將責成有關單位進行復議。對違反規(guī)定的單位和當事人,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附件:
1.2016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進入復試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yjs.stdu.edu.cn/index.php/2015-03-30-03-33-44/2015-04-17-00-48-23/468-2016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