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阿拉山口市黨委、政府研究同意,阿拉山口市公安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3名警務人員。
一、招聘條件
㈠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維護祖國統(tǒng)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㈡ 具有良好的品行;
㈢ 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可放寬至高中學歷);
㈣ 全部為男性,身高170cm以上,年齡26周歲以下(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㈤ 漢族(含回族等無本民族文字的少數(shù)民族)具有新疆戶籍(含兵團),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限博州戶籍;
㈥ 職位所需要的其他具體條件;
㈦ 有違法犯罪行為被公安機關查處的,不得報考。
二、招聘崗位
巡控隊員:63名,其中漢族(含回族等無本民族文字的少數(shù)民族)45名、維吾爾族10名、哈薩克族3名、蒙古族5名。
三、招聘程序
公開招考分為:報名、政審、資格審查、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公示、聘用等環(huán)節(jié)。
㈠ 報名、政審及資格審查
1. 報名時間:2016年4月20日—5月10日(節(jié)假日不休息)。
2. 報名地點:阿拉山口市公安局一樓辦事大廳。
3. 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4. 報名所需資料:考生報名時須本人攜帶身份證、戶口薄、畢業(yè)證原件(應屆畢業(yè)生可持學校證明)、4張1寸近期免冠紅底照片和職位需要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退伍軍人還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 報名與考試、測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荚嚭蜏y試時,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缺少上述證件又不能證明其真實身份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和測試。
6. 審查: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及政審,審查合格者方可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
㈡ 體能測試
① 報考巡控隊員的考生首先進入體能測試環(huán)節(jié)。體能測試科目:1000米、10米×4往返跑、立定跳遠。測試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公政治〔2010〕445號)進行;
② 體能測試各科目必須合格,測試成績合格者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
③ 體能測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通知單。
㈢ 筆試
1. 筆試試題滿分100分,內(nèi)容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公安基礎知識》;
2. 筆試試卷命制及答題要求: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字)統(tǒng)一命制試卷,考生一律用國家通用文字(漢字)答題;
3. 筆試成績計入總成績,占總成績的60%;
4. 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筆試通知單;
5. 筆試成績35分以上的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㈣ 面試
1. 面試內(nèi)容:主要包括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組織協(xié)調(diào)能力、人際交往的意識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舉止儀表;
2. 面試分數(shù):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3. 面試要求:
① 參加面試人員須按照規(guī)定時間到指點地點領取面試通知單。正式面試前30分鐘到指定的侯考地點集中。面試開考后到達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② 面試試卷命制及答題要求: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字)統(tǒng)一命制試卷,考生一律用國家通用語言(漢語)答題;
③ 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㈤ 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㈥ 體檢
根據(jù)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由阿拉山口市招聘警務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到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忌鷮w檢結果有疑問要求復查的,經(jīng)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可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復查。復查只能進行一次。
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從報考本職位的考生中按照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㈦ 公示
由阿拉山口市招聘警務人員領導小組在體檢合格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經(jīng)阿拉山口市人事領導小組審核后,通過阿拉山口市政府網(wǎng)、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公示7天。
㈧ 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予以聘用,由用人單位辦理聘用手續(xù)。
四、工資待遇與管理
㈠ 招聘的警務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聘期5年,工資福利待遇參照事業(yè)單位新招聘管理人員標準確定,繳納“五險一金”,并享受相關補貼。根據(jù)學歷不同,年收入約為7—7.5萬元左右。聘用期滿合格的根據(jù)工作需要可以續(xù)聘。
㈡ 聘期內(nèi),新招聘的警務人員參照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辦法進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比照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diào)整職級工資,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關系。
五、監(jiān)督工作要求
對違反規(guī)定及弄虛作假的報考者,取消其考試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因特殊情況發(fā)生變化的,另行通知。
本《簡章》由阿拉山口市招聘警務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909-6991593(辦事大廳)、17799096607、18997766813
監(jiān)督電話:阿拉山口市紀委監(jiān)察局 0909-6995565
阿拉山口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人員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