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宿松縣2016年幼兒園教師招聘公告
來源:宿松縣教育網 閱讀:543 次 日期:2016-04-20 15: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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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0〕78號)和省教育廳、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我省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皖教師〔2011〕9號)等文件規(guī)定,經宿松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開展宿松縣2016年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招聘計劃25名。具體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見《宿松縣2016年招聘幼兒園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六)符合《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guī)定;

(七)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院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3、現役軍人;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5、經縣以上人社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6、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不得招聘到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時間和程序

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工作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 2016年5月23日上午8時至5月27日17時,逾期不接受報名。

2、報名網址:宿松縣人事考試培訓網(http://www.ahsspta.gov.cn:8081/)。

(1)登錄報名

登錄宿松縣人事考試培訓網后,點擊右側“考試報名”進行報名。

點擊“填寫報名表”,閱讀“報名須知”并簽署“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宿松縣2016年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 jpg格式,尺寸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者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

報考人員必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報名須真實、準確、有效地提供報考信息,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2)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報考人員報名后至 5月28 日12時前可登錄宿松人事考試培訓網查詢報考資格初審情況。

(3)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 5月 29日17時前登錄宿松人事考試培訓網繳納筆試費用和進行報名確認(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guī)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兩科,合計90元)。

報考人員須提前辦理網上支付筆試統(tǒng)考費用的支付工具(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yè)銀行開通網上銀行的貸記卡、借記卡)。

(4)開考比例

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不得低于2:1。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并于2016年6 月 3日在宿松縣人事考試培訓網站上公布。

(5)打印準考證

考生于6月28日8時后登錄宿松縣人事考試培訓網,登錄報名后臺,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3、其他說明

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按規(guī)定執(zhí)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2016年 6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攜帶相關證書到宿松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申報加分事宜,逾期不予受理。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需滿兩年或以上)。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宿松縣人社局網和宿松縣教育網向社會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將每門筆試科目成績各增加2分。

(二)筆試

1、筆試內容及分值:教育綜合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guī)、新課程理論和教師道德修養(yǎng)等相關知識),分值100分;幼兒教育學科專業(yè)知識100分。

2、筆試時間:2016年7月3日上午(8:30—9:30教育綜合知識、9:30—11:30學科專業(yè)知識)。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筆試總成績=教育綜合知識得分×30%+學科專業(yè)知識得分×70%,在統(tǒng)計過程中保留小數點后面兩位小數。設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50分,筆試總成績低于50分(不含5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程序。筆試結束后10日內在宿松教育網公布筆試成績。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對象的確定:根據招聘計劃數,在筆試達線人員中依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2016年 7月 12日前公布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和資格復審相關事項。

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guī)定提供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如有多名考生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資格復審遞補人員。

2、資格復審提供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筆試準考證、網上打印《宿松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4張近期同底兩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屬下列人員的須另提供其他相關材料:

(1)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提供由單位和主管部門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公章的書面證明。

(2)屬2016年畢業(yè)但尚未取得畢業(yè)證的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的,須提供學生證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屬2016年畢業(yè)但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yè)時間以及“2016年畢業(yè),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yè)證書待發(fā)”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即確定為面試對象,繳費后領取面試通知書。

(四)面試

1.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方式、內容及分值。

面試采取結構化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間15分鐘。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組織協(xié)調溝通能力、應變創(chuàng)新能力等綜合素質。

面試分值為100分。已確定面試入圍人員要確保聯系電話的暢通,未能按時參加面試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順序當日現場抽簽確定,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公布。若面試實到人數等于或少于招聘計劃數時,考生面試分數應達到60分,方可進入考察、體檢程序。

(五)成績合成

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按筆試總成績的70%與面試成績的30%合成,即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70%+面試成績×30%(在統(tǒng)計過程中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考試最終合成成績,在面試結束后3天內公布。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按下列因素排序:A、筆試成績高的優(yōu)先;B、專業(yè)知識成績高的優(yōu)先;C、“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優(yōu)先。

(六)體檢

體檢按照《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教人[2001]35號)、《關于修訂〈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七)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yè)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方面的情況??疾鞂ο笠峁艏诘厣鐓^(qū)(村)出具的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樣表見附件2),戶籍所在地或長期居住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出具計劃生育證明(樣表見附件3)、個人檔案材料和其他要求提供的證件材料。考察過程中要對考察對象的報考資格作進一步審查,確認其報名信息是否真實、完整、規(guī)范。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限,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總成績相同時,按前述確定考察人選的辦法處理)。

(八)公示與聘用

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成績、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經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縣人社局網和宿松教育網上公示7天。對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對報考人員在2016年8月10日前仍不能提供所要求的相應學歷證書原件,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

因下列情形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可以按照規(guī)定程序,在面試人員中,依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時,按前述確定考察人選的辦法處理),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1.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

2.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資格;

3.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后,在公布的分配計劃范圍內(見附件4)采取現場選崗的方式,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定工作崗位。

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等文件規(guī)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逾期其聘用資格不予保留。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五、組織領導

此次招聘工作在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縣教育局具體承辦,縣監(jiān)察局全程監(jiān)督。對在報名或考試中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對在招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相關人員,將依據人社部《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guī)定》(人社部發(fā)〔2013〕36號)和省人事廳、省教育廳、省監(jiān)察廳《安徽省人事考試違紀處理規(guī)定》(皖人發(fā)〔2002〕77號)規(guī)定,將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公告》由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宿松縣教育局 0556-7813475 0556-7811081

宿松縣人社局 0556-7849317 0556-7821270

監(jiān)督電話:宿松縣監(jiān)察局 0556-7821887

宿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宿松縣教育局

2016年4月19日

附件1: 宿松縣2016年招聘幼兒園教師崗位表

附件2: 宿松縣2016年幼兒園教師招聘報考人員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附件3: 2016年宿松縣2016年幼兒園教師招聘報考人員計劃生育證明

附件4: 宿松縣2016年幼兒園教師招聘分配計劃表

更多信息請查看安徽省教師招聘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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