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表中除落款簽名需本人手寫外,其他有關(guān)信息不能手寫,請在電腦輸入后再打印。
二、應屆師范生填寫師范教育類表,應屆非師范生填寫非師范教育類表。
三、應屆師范生填寫要求
(一)必填的欄目:網(wǎng)報號、姓名、申請教師資格種類、所學專業(yè)、申請任教學科、本人聯(lián)系電話、教育學成績、教育心理學成績、普通話水平、教育教學實習單位年級、學科及實習時間。
(二)不需填寫的欄目:現(xiàn)從事職業(yè)、專業(yè)技術(shù)職務、思想品德鑒定單位及鑒定意見、身體健康狀況。其中,思想品德鑒定意見、身體健康狀況由鑒定單位填寫,學生本人不能填寫。
(三)其它欄目為可填、可不填寫欄目。
(四)資格種類:填寫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中職。
(五)所學專業(yè):填寫現(xiàn)在所學專業(yè)。
(六)任教學科:填寫擬申請教師資格的科目。
(七)教育學成績、教育心理學成績:填寫學籍檔案中所載的修習該課程的成績。
四、應屆非師范生填寫要求
(一)教育學成績、教育心理學成績:填寫“全省兩學統(tǒng)一考試” 或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或網(wǎng)絡打?。┑挠行趦?nèi)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成績。
(二)其它欄目填寫與應屆師范生的填寫要求相同。
五、報送要求
本表由學生本人填寫、學院審核,認定手冊不要放入檔案袋。“高校預審意見簽字(蓋章)”欄統(tǒng)一由繼續(xù)教育學院辦理。請各學院用鉛筆在右上角標明學號,也按認定機構(gòu)的不同分為兩類,然后以專業(yè)為單位按學號從小到大排序,認定手冊及其他檔案材料請于5月5日前上交繼續(xù)教育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