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jù)省教育廳《關于2016年高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我校擬于近期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2016年春季我省高校教師資格的申請實行網(wǎng)上報名和現(xiàn)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為了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實施,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認定教師資格的對象范圍:
我校新引進的專任教師和未辦理高校教師資格證的專任教師。
二、我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
4月11日—4月15日09:00-16:00(有效工作日):申請人員到人事處(科教大樓403室)報名登記。
4月18日—4月28日08:30-17:30(日間工作日):申請人員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jszg.edu.cn)填寫報名信息。注:個人網(wǎng)上報名操作流程見《2016年湖北省申請高校教師資格網(wǎng)上報名須知》(附件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操作說明(附件3),任教學科請參照《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tǒng)任教學科對照表》(附件4)。
4月21日—4月29日09:00-16:00(有效工作日):教師資格申請人員到人事處進行網(wǎng)報現(xiàn)場確認,并提交相應材料。
5月3--13日: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認定,并做出是否認定的結論。
5月16日—5月20日: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收集整理申請材料。
5月24日:向省教師資格認定中心報送申請材料和數(shù)據(jù)。
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提交的材料(現(xiàn)場確認時一并提交):
1、網(wǎng)上報名的報名號;
2、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2份(此表在網(wǎng)報系統(tǒng)中自行打印,須用A4紙張正反打?。涣硇杼峤?張1寸近期免冠彩色登記照片,此照片必須與網(wǎng)上申請表上傳中的照片相一致);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位證書(或??飘厴I(yè)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者,提供??飘厴I(yè)證及學位證)原件、復印件;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免試材料;
6、非師范專業(yè)學歷提供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或高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原件、復印件,師范專業(yè)學歷提供原始學籍檔案和教學實習檔案復印件(檔案管理單位需加蓋公章并注明與原件相符);
7、思想品德情況的鑒定材料1份(網(wǎng)報系統(tǒng)中自行打印,由所在院系總支填寫并蓋章);
8、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我校為黃石二醫(yī)院)出具的體檢合格證(體檢表見附件1,體檢表一年內(nèi)有效);
9、非師范專業(yè)學歷提供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表(面試、試講)各1份;
10、學校出具的擬聘專任教師證明材料 (專任教師勞動合同,專任教師崗位調(diào)令、教師類職稱證書等)原件、復印件1份,輔導員崗位等同教師崗位;
11、由教務處教務管理系統(tǒng)打印的最近一年以上教學任務(課表)(加蓋教務處公章),輔導員課表可由學工部門提供;
12、副教授、教授或獲得博士學位者可以免試普通話和教育學、心理學及專業(yè)技能測試,符合免試條件者,須提供相應的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復印件統(tǒng)一用A4紙按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普通話證書、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非師范專業(yè))、學校出具的擬聘專任教師證明材料順序裝訂好。
四、認定教師資格的幾項具體政策:
1、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教育部認可的學歷為有效學歷,要求學歷、學位同時具備。
2、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具備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
3、高等學校擬聘任教授、副教授職務或有博士學位的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其教育教學能力的考察和普通話水平的測試可不作要求,擬聘任講師、助教職務或有本科、碩士學歷學位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其教育教學能力的考察和普通話水平的測試按規(guī)定執(zhí)行。
4、各級各類學校非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當參加我校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面試、試講,應補修教育學、心理學并取得合格證。
5.各級各類學校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可直接認定教師資格,不再進行面試、試講,但必須提交證明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注:請各院(系)接此通知后,及時通知到相關教師;逾期系統(tǒng)關閉。
人事處
2016.04.05
附件1: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待更新)
附件2:2016年湖北省申請高校教師資格網(wǎng)上報名須知(待更新)
附件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操作說明(待更新)
附件4: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tǒng)任教學科對照表(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