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該崗位筆試合格人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在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選名單在金壇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金壇教育信息網上公布。
資格復審時間:2016年5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資格復審地點:常州市金壇區(qū)教育局三樓(沿河東路148號)。
3.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下列材料(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1)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證明;其他人員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相應學位證書)、戶籍證明(碩士以上研究生除外)、教師資格證書(或證明)、報到證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
(2)屬于留學歸國人員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
(3)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證書;
(4)在幼兒園任職人員報考幼教崗位需提供工作證明。
4.面試考核費用100元/人。
5.資格復審合格,考生取得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同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因資格復審出現面試人選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