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6月30日前完成報名工作。
二、7月31日前各市將考務費上繳到指定的帳戶。
三、8月10日前各市將報考人員信息準確無誤錄入到考試管理系統(tǒng)。
四、9月30日前各市向應考人員核發(fā)準考證。
五、10月8日前各市上報值班人員名單和第一責任人名單。
六、10月15日前各市接收試卷(機要郵寄)。
七、10月15日前各市完成考務工作人員培訓。
八、10月16日全天組織考試。
九、10月17日前各市將答題卡、備用卷、試卷通過機要郵寄省統(tǒng)考辦。
十、11月30日前各市上報資格考試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