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陽區(qū)領取2016年春季教師資格證書通知
來源:朝陽區(qū)教育委員會 閱讀:1473 次 日期:2016-04-25 15: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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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春季參加朝陽區(qū)教師資格認定的申請人請于以下時間攜帶相關證件前往朝陽區(qū)教育人才分中心領取相關材料。

一、領取時間:

2016年4月26日(周二)—2016年4月27日(周三)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應屆畢業(yè)生需取得畢業(yè)證書之后,攜帶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領取相關材料。領取時間請撥打電話預約。(64617662)

二、領取地點:

朝陽區(qū)教育人才分中心104室

地址:朝陽區(qū)西壩河中里11號(原勁松職高西壩河校區(qū))

參考路線:乘車路線: 302路、300快內、300內環(huán)、596、367路靜安莊下車,下車后見西壩河中街向前走“馬蘭拉面”,進入小區(qū)步行100米后右轉見社區(qū)居委會,繼續(xù)右轉,直行300米到達。自駕車請將車停到小區(qū)外,本中心不提供停車。

三、領取的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員: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1份(領取后即上交本人檔案管理部門存入個人檔案,遺失無法補辦)

(2)《教師資格證書》1本。

2、補辦、換發(fā)教師資格證書人員領取補辦后的教師資格證書一本、原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份和補辦、換發(fā)申請表一份。

四、領取需攜帶的材料:

1、申請人員本人領取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

2、代領需攜帶:

(1)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人員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人員的委托書(必須申請人本人簽名)。

3、應屆生還需攜帶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領取相關材料。

注:領取證書時,請認真核對《教師資格證書》內容及申請表中“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意見”和“教師資格證書號碼”欄目內容,如有誤,請當即說明并退還證書,按照另定時間修改后領取。

更多信息請查看北京市教師資格證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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