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6年上半年海門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就資格復審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2016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二、資格復審地點:海門市會展中心 106會議室(海門市北京中路600號行政中心內(nèi))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guān)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非應屆畢業(yè)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從學信網(wǎng) http://www.chsi.com.cn打?。┮约皪徫恍枰钠渌嚓P(guān)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留學回國人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guān)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應聘大學生村官崗位的人員還須提供中共海門市委組織部出具的證明材料。
除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yè)生以及報考招聘海門市大學生村官崗位人員之外的其他人員須提供戶籍或生源證明。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領取《2016年上半年海門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通過告知單》。
四、請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攜帶上述資料,按時參加資格復審,凡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