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局系統(tǒng)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為資質資格去行政化改革選拔急需專業(yè)人才,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含宿遷市所轄縣、區(qū),下同)中等職業(yè)學校(含技工(師)學校(院)和職業(yè)院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公布如下:
一、選調職位
市考試鑒定中心鑒定科科長(副科職)1名。
二、選調條件
1、身份、經歷:全市中等職業(yè)學校(含技工(師)學校(院)和職業(yè)院校)正式事業(yè)在編人員,有擔任系、部負責人3年以上工作經歷;
2、職級、職稱:現任副科級以上干部,具有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
3、年齡:男性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1年5月13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4、學歷: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其他: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未滿影響期限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或涉及任職回避要求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
三、程序方法和時間安排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5月16日—5月20日。
2、報名地點:宿遷市人社局(市區(qū)洪澤湖路156號便民方舟1號樓)505房間。
3、攜帶材料:報考人員須提供身份證、學歷和職稱證書等證明符合報考條件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系、部負責人3年以上工作經歷證明、具有事業(yè)單位身份及副科級以上職務的證明材料。
(二)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能力素質、專業(yè)知識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匹配適應程度。面試結束后,按選拔計劃1:2的比例,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察與體檢
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職位要求,對考察人選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對德、能、勤、績、廉等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情況。根據考察情況集體研究,按選拔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若出現體檢不合格的情況,從考察人選中遞補。
(四)公示與調動
體檢合格后,將擬選拔人員向社會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滿后,出現不符合選拔條件或其他特殊情況的,可從考察人選中遞補。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四、其他事項
本簡章由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7—84359097
監(jiān)督電話:0527—84359865
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