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云人〔2004〕37號)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西雙版納州允景洪幼兒園、西雙版納州機關幼兒園、西雙版納州社會福利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1、西雙版納州允景洪幼兒園招聘學前教育教師1名。
2、西雙版納州機關幼兒園招聘學前教育教師1名。
3、西雙版納州社會福利院招聘廚師2名。
二、招聘崗位的資格及條件
(一)西雙版納州允景洪幼兒園學前教育教師崗
1、限女性,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3年12月11日至1981年12月11日之間出生),學前教育、舞蹈學專業(yè)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事業(yè)心強,有較強的理論和專業(yè)技能知識。
2、舞蹈專業(yè)優(yōu)先。
3、限本地戶口。
(二)西雙版納州機關幼兒園學前教育教師崗
1、學前教育專業(yè)專科以上學歷,年齡為18周歲以上,32周歲以下(1993年12月11日至1979年12月11日之間出生),有3年以上教學工作經驗。
2、思想端正、品德兼優(yōu)、熱愛幼兒教育。
3、有突出的舞蹈功底、少兒舞編排能力。
4、限本地戶口。
(三)西雙版納州社會福利院廚師崗
1、持有廚師上崗證,具有初級以上廚師資格證書。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1993年12月11日至1966年12月11日之間出生),有一定工作經驗,身體健康,能吃苦耐勞。
3、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4、退役士兵優(yōu)先。
5、限本地戶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招聘:
①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事項
1、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11年12月10日—12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報名地點: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景洪市易武路17號)。
4、報名注意事項:
①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名。
②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③報考人員必須持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學位證、存檔證明等原件(復印件無效);在職人員必須持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以及報考崗位所要求材料,同時提供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張以及能說明個人業(yè)務水平、業(yè)績的材料??忌鷪竺麜r應如實填寫本人相關情況及與本人聯(lián)系的具體方式。對不具備招聘條件、弄虛作假、隱瞞實情、提供虛假信息情況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④報名時現(xiàn)場進行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的報名人員現(xiàn)場繳費,報名相關費用按照省發(fā)改委、省財政廳有關考試收費標準執(zhí)行。
⑤已繳費人員請于2011年12月15日到州人才服務中心領取《準考證》。
⑥每個崗位的報名人數(shù)與計劃招聘職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需達到3:1方能開考,未達到3:1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或人數(shù),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進行公告取消,特殊崗位、緊缺人才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方可開考。
(二)考試
為使考試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總成績100分。
1、考試內容:
①筆試。筆試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委托上級有關部門組織命題??荚嚪秶鸀樵颇洗髮W出版社出版的《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應試教程》的相關內容。
②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jù)分數(shù)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學前教育教師崗位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學技能,廚師崗位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實際操作技能。
2、考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2011年12月16日上午9:00—11:00;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面試時間:2011年12月20日;面試地點:以具體通知為準。
3、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三)確定擬聘人員
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等額確定體檢、政審人員名單。
(四)體檢和政審
體檢由州人才服務中心負責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相關行業(yè)執(zhí)業(yè)體檢要求執(zhí)行。符合體檢要求的參加政審,政審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體檢或政審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資格,不予聘用。因考生原因自愿放棄的崗位或由于體檢、政審不合格、考生不能按時參加體檢的崗位,可順序依次遞補一次,如果遞補者體檢、政審不合格,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五)公示和聘用
擬聘人員體檢、政審合格的,在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網站(網址:www.xsbnrc.cn)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結束后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按協(xié)商一致、平等自愿原則簽訂聘用合同,到州人才服務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xù);聘用人員超過規(guī)定時間不報到的視為自愿放棄聘用,空缺崗位依次遞補一次;本次考試聘用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一年見習、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按規(guī)定參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統(tǒng)一組織的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初聘培訓考試,經初聘培訓考試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辦理轉正定職手續(xù);不合格者經用人單位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錄聘資格,解除聘用合同,并報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四、考試紀律
(一)為維護考試的客觀性、公正性和公平性,整個招聘過程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進行監(jiān)督,同時廣泛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從事考試、考核、錄聘工作的人員與報考者存在回避關系的,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實行公務回避制度。歡迎各界給予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12345。
(二)報考人員須留下有效的聯(lián)系方式。考試期間,不按時到場參加公共科目考試、專業(yè)筆試和面試、體檢及其他事宜的,即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凡在報名、考試、體檢、政審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將其記錄在案,3年內不得報考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三)參與考試全過程的各單位工作人員必須遵守考試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的考試工作人員,按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2004年人事部令第3號規(guī)定處理。
(四)對無故不聘用考生的招聘單位,報請紀檢監(jiān)察部門處理,通報全州并取消該單位3年內招聘人員的資格,3年內不得補充人員。
本招聘公告未盡事宜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691-2122475
西雙版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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