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 你好!
我向你請教一個問題,我報考的是法檢系統(tǒng)的司法警察崗位,在7月份報名時填寫了工作單位,接下來8月份我與原單位的合同也就到期了,現在是屬于無工作單位的情況。在資格復審時還是否需要原單位出具相關的證明?
謝謝! 無霜
回復:有辭職證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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