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學院2016年春季高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
來源:陽光學院網(wǎng) 閱讀:889 次 日期:2016-05-20 09:09:48
溫馨提示:易賢網(wǎng)小編為您整理了“陽光學院2016年春季高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方便廣大網(wǎng)友查閱!

各系部、各單位:

根據(jù)《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6年春季我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16〕7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將2016年春季我院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圍及條件

1.符合高校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并且已經取得崗前培訓合格證書及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證書的在職教學人員(申請者需在我院已系統(tǒng)講授1門以上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課程,且在我院的教學時間已滿1年,人事檔案在我院指定人才代理機構,與我院簽訂1年以上聘用合同)。

2.申請者必須具備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大學專科畢業(yè)后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

二、申請程序及時間安排

1.高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采取網(wǎng)上報名方式進行,請申請人員于2016年5月20日—27日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進行報名,逾期不再補報(網(wǎng)上報名方式見附件1)。申請人應根據(jù)系統(tǒng)提示如實完整填報個人信息,上傳近期免冠電子照片(照片不要使用大頭照,應與提交用于粘貼在教師資格證書上的照片同版),并對填報的信息進行核對(其中“所學專業(yè)”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填寫,“任課學科”要根據(jù)本科或研究生所學專業(yè)查找對應的任課學科,所在單位請?zhí)顚懭Q:陽光學院,簡歷按填表說明從高中填起),由系統(tǒng)中自動生成并打印《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2.申請人應于5月28日前下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見附件2,請事先雙面打印好體檢表后貼上照片、填寫好申請人基本信息,包括聯(lián)系電話,既往病史等)自行到指定醫(yī)院體檢(福建醫(y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yī)院體檢中心、福州市第一醫(yī)院體檢中心),體檢費用自理。

三、申請者應提交的材料

1.《福建省高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清單目錄》(見附件3,填寫好申請人的基本信息)一份;

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三份(系統(tǒng)生成,雙面打印,兩份單獨左側裝訂,一份與附件材料裝訂成冊);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4.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學歷證書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簡稱“學信網(wǎng)”: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的學歷證明(即有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無法在“學信網(wǎng)”上查詢的應提供學歷認證材料;

5.《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7.《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兩份;

8.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合格成績證書(或《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9.《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成績報告單》原件一份;

10.近5年(含5年)內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申請人員,以上第9項不作要求,但應提供本科“學籍檔案證明”(含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教學實習成績證明)方可申請免于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11.取得博士學位人員,以上6、8、9項不作要求,但應提供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12.具有副教授、教授教師職務任職資格人員,以上6、8、9項不作要求,但應提供相應任職資格證書或聘任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13.聘用合同原件和復印件一份(聘用合同須能體現(xiàn)目前已在我院聘滿1年);

14.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原件一份(由本人帶身份證原件去馬尾社保中心打印個人繳費明細,地址:馬尾區(qū)羅星西路30號時代廣場三樓(馬尾區(qū)法院旁));

15.任教學科(專業(yè))須與所學專業(yè)(本科、研究生專業(yè))一致,申請任教學科范疇不能大于所學專業(yè),若申請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yè)(本科、研究生專業(yè))都不一致的,需提供任教學科的本科或研究生課程成績證明,并提供學院教務部出具的、承擔所申請任教學科近一年的授課計劃任務書、教學效果及評價等相關證明材料;

16.思政輔導員應提供學生工作部門出具的擔任輔導員證明,證明應包括擔任輔導員時間、擔任我院何年級何專業(yè)以及是否還在輔導員崗位上等內容,網(wǎng)絡申報時應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本人簡歷的“職務”欄目注明“輔導員”。思政輔導員申請認定高校教師資格按照“思想政治教育”學科給予認定;

17.用于制作教師資格證書的小二寸(35×45mm)彩色相片1張(相片要求與申請表上同版,背面靠下位置用圓珠筆書寫“陽光學院”及姓名),同時此版相片的電子版(文件名:姓名身份證號,如:張三350102199001011234,文件名不要有多余的空格或字符)。

上述材料統(tǒng)一使用A4規(guī)格紙張制作或復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份(其余兩份單獨裝訂)和其他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請按《福建省高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清單目錄》順序進行整理,并將清單目錄作為封面。

四、申報注意事項

1.《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中“申請資格種類”為:“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思想品德情況請申請人所在系部教工黨支部書記鑒定。

2.本科、研究生專業(yè)不一致的申請人員,應提交與所申請任教學科相一致或相近的學歷證明。

五、其他事項

1.申請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得同時在其他渠道申請教師資格,已獲得教師資格證書(包括在其它省份、其它高校)的人員不得再次申請教師資格。

2.遺失教師資格證書可以申請補辦,填寫《福建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書辦理審批表》(見附件4)。

請各系部、各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符合條件的教師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網(wǎng)上進行申報,以下附件的內容到人事部網(wǎng)頁下載。請于6月1日前把申報教師資格認定應提交的所有材料提交到人事部,《高校教師資格申請人員名單匯總表》(見附件5)以及相片的電子版發(fā)送至郵箱:9781065@qq.com。

陽光學院人事部

2016年5月19日

1.教師資格申請人員網(wǎng)上報名方式

附件2-5點擊下載相關附件

更多信息請查看福建省教師資格證考試
易賢網(wǎng)手機網(wǎng)站地址:陽光學院2016年春季高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易賢網(wǎng)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和咨詢回復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詢?yōu)闇剩?/div>
關于我們 | 聯(lián)系我們 | 人才招聘 | 網(wǎng)站聲明 | 網(wǎng)站幫助 | 非正式的簡要咨詢 | 簡要咨詢須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機站點 | 投訴建議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備案號:滇ICP備2023014141號-1 云南省教育廳備案號:云教ICP備0901021 滇公網(wǎng)安備53010202001879號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云)人服證字(2023)第0102001523號
聯(lián)系電話:0871-65317125(9:00—18:00) 獲取招聘考試信息及咨詢關注公眾號:hfpxwx
咨詢QQ:526150442(9:00—18:00)版權所有:易賢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