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加面試的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憑身份證、面試準考證進入候考室,遲到者視為自動棄權。
2、考生所攜帶的任何電子產品及通訊工具,一律交候考室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未按規(guī)定上交工作人員保管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無論是否使用,均作違紀處理。
3、考生在候考期間不得向外傳遞抽簽信息,不得向工作人員打聽面試的有關內容,不得借任何理由擅自離開候考室,否則作違紀處理。
4、考生答題時不得涉及本人姓名、就讀學校、工作單位、籍貫和家長、家庭及相關親屬等信息,否則作違紀處理。
5、考生在候考室內要自覺聽從工作人員安排,必須保持安靜,不得抽煙、大聲喧嘩,考生遇到上衛(wèi)生間等特殊情況,要向工作人員及時報告并由工作人員陪同前往。
6、考生按隨機抽取確定的面試順序號進入面試考場,不得涂改和相互交換。
7、考生不得穿戴有明顯特征的服裝、飾品進入面試考場;進入面試考場,除可以向考官和工作人員集體問好外,不能單獨稱呼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向面試考場內任何一名考官或其他人員打招呼;考生不得要求考官解釋試題或向考官提問;答題時間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
8、面試中,考生不準在《面試題本》上作任何記錄,可在草稿紙上作記錄。面試后,不得將《面試題本》和草稿紙帶離考場。每題回答完后,考生應報告:“答題完畢”。
9、面試席位上有座鐘,僅供考生掌握時間參考,不作為計時依據(jù)。面試時間以現(xiàn)場計時員掌握的時間為準。
10 、考生面試結束后,應聽從主持人安排到面試考場觀摩席就座(或到室外候考席就座),等候宣布面試成績,不得在面試考場內外隨意走動、講話、吸煙。宣布面試成績后,考生在面試成績匯總表本人成績欄目簽名后離開面試考場到休息室等侯全場面試結束,不得在考場附近停留議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候考室考生泄露考題。
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排列面試成績后,出現(xiàn)招聘崗位面試成績末位并列情況,對末位并列的考生現(xiàn)場進行加試。面試成績以加試成績?yōu)闇省?/P>
11、考生應服從面試工作人員管理,接受監(jiān)督和檢查。對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報復工作人員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違反上述2、3、4條規(guī)定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或面試成績。
潛江市園林辦事處
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