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學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簡章
來源: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 閱讀:1492 次 日期:2011-12-21 09: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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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積極探索高校自主考核與高考、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人才綜合評價、多樣化選拔錄取模式,引導中學開展素質教育,促進高水平大學建設,經教育部批準,河海大學2012年繼續(xù)實行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學校將緊密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學科專業(yè)培養(yǎng)需要,切實選拔具有創(chuàng)新潛質、學科特長,以及全面發(fā)展、綜合素質高的優(yōu)秀人才。

一、招生對象

具有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報名資格且思想品德優(yōu)良、身心健康的高中畢業(yè)生,凡符合下列任意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考:

A類:競賽獲獎學科特長類

1、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獲得省級賽區(qū)二等獎或兩個不同學科三等獎及以上者。

2、高中階段在省級及以上各類科技創(chuàng)新競賽中獲獎;或經學校專家組認可的在某一學科專業(yè)領域有突出表現和培養(yǎng)潛能且獲得成果者(含專利、公開發(fā)表優(yōu)秀論文等)。

3、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獲二等獎及以上者、或參加“全國中小學生創(chuàng)新作文大賽”獲一等獎及以上者;經學校專家組認可的在省級以上刊物公開發(fā)表高質量文學作品(除詩歌外),或正式出版著作者。

4、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性英語競賽決賽三等獎及以上獲得者、或“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作文大賽”獲優(yōu)勝獎者;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獲二等獎及以上者,或省級英語競賽(演講、辯論比賽等)二等獎及以上獲得者;

5、高中階段思想品德優(yōu)秀、綜合能力突出且獲得省級榮譽稱號者(含省級三好學生、省級優(yōu)秀學生、省級優(yōu)秀學生干部、省級優(yōu)秀共青團員等)

B類:重點中學綜合推優(yōu)類

6、省級示范性高中和河海大學優(yōu)質生源基地中學推薦的學習成績優(yōu)異且高中階段綜合成績排名位于年級前10%(優(yōu)質生源基地中學可放寬至前15%),全面發(fā)展、綜合素質高的優(yōu)秀學生。

C類:其他方面有突出特長

  經學校專家組認可的在其他方面有突出特長的考生。

二、招生人數

自主選拔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2012年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5%。

三、領導機構

為嚴格選拔程序,完善選拔機制,學校成立了河海大學普通本科招生自主選拔錄取測試專家組。自主選拔錄取測試專家組在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負責資格審核、測試組織與實施工作,并向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考核意見。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核意見,審核確定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考生名單。

四、申請程序

1、申請方式

A類、C類考生采取“自薦為主,中學推薦為輔”的申請方式,B類考生須通過中學進行推薦。

2、網上報名

申請者必須登錄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zs.hhu.edu.cn),進入河海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上報名。新用戶須首先注冊,注冊成功后,在自主選拔錄取報名頁面中按要求完整、準確、真實的填寫報名信息,并牢記報名號及密碼,以便隨時查詢錄取狀態(tài)。

考生提交信息網報成功后,A類、C類考生可下載并打印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河海大學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申請表”,所在中學填寫推薦意見,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照片須蓋騎縫章)。

我校將在12月上旬向可推薦B類考生的相關中學下達自主招生推薦名額并寄發(fā)推薦表,學生只有取得中學推薦資格才能選擇“B類”進行網上報名,否則無效。

網上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17:00,報名系統(tǒng)到時自動關閉。

3、申請材料

①河海大學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申請表或中學推薦表;②高中階段課程成績、學業(yè)水平測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以及年級排名匯總情況,該材料須由中學負責提供并加蓋中學教務處公章;③身份證(無身份證使用戶口簿)復印件;④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和其他證明自己特長的材料;⑤個人自薦報告,須由本人用藍黑或黑色水筆手寫,字數在1000字以內。無論考生被我校錄取與否,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4、郵寄地址

南京市江寧區(qū)佛城西路8號河海大學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郵編:211100

截止時間:2011年12月31日(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準),用特快專遞郵政EMS郵寄,并請在信封正面注明“自主招生申請材料”字樣。

學校在收到考生申請材料后將及時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中確認,請注意查詢。

五、選拔程序

1、資格審核

報名截止后,河海大學自主選拔錄取測試專家組將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初審合格者參加我校自主選拔相關測試。考生可于2012年1月5日后登陸河海大學網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初審結果,我校不再安排電話和書面通知。

2、信息確認

初審合格考生須在2012年1月10日前登陸網上報名系統(tǒng),按要求提交相關測試信息并確認。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參加我校自主選拔測試資格。

3、自主選拔測試內容

(1)文化基礎筆試

主要考察考生高中階段的文化基礎,考試內容參照高考大綱。

A類考生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

B類、C類考生考試科目:

文科:語文、數學、英語、歷史

理科:語文、數學、英語、物理

(2)特長測試(筆試或面試)

主要測試考生的學科特長與創(chuàng)新能力。分為數學組、物理組、化學組、信息組、文學組、英語組、管理綜合組以及實踐創(chuàng)新組。僅限符合A類報名條件的考生參加。學校將根據考生獲獎的學科或特長指定其到相對應的學科組進行測試。

(3)綜合能力筆試

主要測試考生的人文素養(yǎng)、科學精神、思辨能力、思維方式等,以及對知識的靈活運用、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僅限B類和C類考生參加。

同時,學校還將對考生進行心理素質測試,測試結果作為學校認定的參考。

4、測試時間

2012年2月7日報到,2月8日測試(測試日程安排詳見學校招生信息網)

5、測試地點

南京市西康路1號河海大學校本部

6、資格認定

(1)總成績計算方法

學校按照考生的總成績進行排序和認定。

A類考生總成績=文化基礎成績*0.3+學科特長成績*0.7

B類、C類考生總成績=文化基礎成績*0.7+綜合能力成績*0.3

(2)認定原則

資格認定采取“分開排序,分級評定,擇優(yōu)選拔”的原則,向西部偏遠地區(qū)及農村地區(qū)考生適當傾斜。對A類、B類、C類考生分別進行排序和認定。對于A類考生學校按不同的學科組分別進行排序和認定。對于B類考生分文史、理工分別進行排序和認定,其中理工類考生分省進行排序和認定。

(3)評定等級

對于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考生,學校將評定特優(yōu)、優(yōu)秀、合格三個等級。其中獲得“優(yōu)秀”認定等級的考生可申請“特優(yōu)”等級的認定,須參加學校的專門測試,測試安排另行通知。

7、河海大學2012年自主招生認定名單經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將在規(guī)定時間上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同時通過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布,并在考生所在中學公示,接受學校和社會監(jiān)督。如有被舉報者,經核查屬實,確系弄虛作假,學校將立即取消考生的自主選拔錄取認定資格。

8、經公示無異議后,學校最終確認考生的自主招生認定資格,并將名單上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ㄗ灾螀^(qū)、直轄市)級招生辦公室備案。同時,向考生寄送《河海大學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認定通知書》,學校按照通知書上有關內容進行錄取。

六、錄取辦法

1、填報志愿

凡獲得河海大學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認定資格的考生須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在填報高考志愿時,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設置自主招生志愿,考生須在自主招生志愿中填報我校;如未設置自主招生志愿,則須將我校填報為平行志愿第一順序志愿。實行傳統(tǒng)志愿的省份,考生須將我校填寫為本科一批(重點本科批次)第一志愿。

在填報專業(yè)志愿時,所填專業(yè)須在考生所屬?。ㄗ灾螀^(qū)、直轄市)公布的我校同科類招生專業(yè)計劃范圍內(專業(yè)志愿須填滿,不得重復)且專業(yè)服從調劑。

2、投檔要求

對于實行自主選拔錄取提前投檔的平行志愿省份,投檔線按照我校在相關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布的本科招生計劃數(即1:1調檔比例)所形成的投檔線測算值執(zhí)行。

七、錄取政策

1、測試成績特優(yōu)者

高考成績只要達到考生所在?。ㄗ灾螀^(qū)、直轄市)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學校將予以錄取,并滿足其所填的專業(yè)志愿之一。若其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投檔線,學校將滿足其所填的第一個專業(yè)志愿。

2、測試成績優(yōu)秀者

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投檔線下30分(江蘇考生為15分)以內,且不低于?。ㄗ灾螀^(qū)、直轄市)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學校將予以錄取,并給其加15分(江蘇考生為10分)參加專業(yè)排序。

3、測試成績合格者

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投檔線下15分(江蘇考生為8分)以內,且不低于?。ㄗ灾螀^(qū)、直轄市)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學校將予以錄取,并給其加10分(江蘇考生為5分)參加專業(yè)排序。

4、對于江蘇考生,若學業(yè)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為雙A+,可在其認定等級相應錄取分數線下再降5分予以錄取,但不低于本一線。

八、若國家或生源所在?。ㄗ灾螀^(qū)、直轄市)招生政策有所變動,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九、自主選拔錄取的聯系方法

1、聯系部門及電話:河海大學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

025-58099483,025-58099489(兼?zhèn)髡妫?/p>

2、監(jiān)督部門及電話:河海大學招生監(jiān)察辦公室

025-83786240,83786276

十、本招生簡章由河海大學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易賢網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和咨詢回復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詢?yōu)闇剩?/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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