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漢江分院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 ||||||||||||||
資格復審時間 | 2016年6月6-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 |||||||||||||
資格復審地點及乘車路線 | 湖北省仙桃市黃金大道西1號省檢察院漢江分院4樓401會議室(外地考生乘坐動車至天門南站下,搭乘到仙桃城區(qū)公共汽車或直接打車至漢江分院,也可乘坐長途汽車至仙桃客運站打車至省檢察院漢江分院) | |||||||||||||
考生須提供的資料 | 一、所有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的學歷認證、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二、對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和選調生,還須提供本單位黨委(黨組)于報名前出具的證明,證實其錄用已滿2年,無規(guī)定、約定或已滿規(guī)定、約定最低服務年限,同意其報考。選調生無論報考何類職位,均應具備兩年及以上鄉(xiāng)鎮(zhèn)(街道)基層工作經歷,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經歷必須是行政關系和實際工作都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不包括掛職和借用工作時間),未滿規(guī)定、約定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最低服務年限的選調生也不能報名參加本次招錄。 三、報考定向招錄“四項目人員及退役的大學生士兵”職位的,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要提供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及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退役的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退役證明和本人退役證。 四、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五、考生還需提供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計算機或外語等級證書等。報考文秘崗位的需至少提供1篇本人在核心期刊上發(fā)表的文章。 | |||||||||||||
其他事項 | 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請各位考生互相轉告,保持通訊暢通。考生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主動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避免錯過參考機會。 | |||||||||||||
聯(lián)系電話 | 0728-3496880 | |||||||||||||
附件: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漢江分院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www.hbsrsksy.cn/node/1284 | ||||||||||||||
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漢江分院 2014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