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6年山東省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現(xiàn)將我省2016年山東省省級公安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
2016年山東省省級公安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執(zhí)行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規(guī)定。筆試總成績不低于50分。
二、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jù)招考職位錄用計劃的3倍,按照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筆試總成績相同且同時達到錄用計劃3倍的報考人員,同時確定為該職位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shù)不足錄用計劃3倍的,按實有合格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各招考職位進入面試人選詳見《2016年山東省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公務員招考面試公告》附件。
三、面試人選資格審查
面試人選須于2016年6月14日到山東麗山大廈(濟南市緯二路8號)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領取《面試通知單》。有關注意事項詳見《2016年山東省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及其《報考指南》。資格審查相關問題請咨詢山東省公安廳,咨詢電話0531-85123186。
四、面試人選遞補
因資格審查不合格等原因取消面試人選資格需要遞補的,山東省公安廳將從該職位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依次遞補。有關考生近期應當保持聯(lián)系方式暢通,以免給個人造成損失。
五、面試時間、地點
2016年全省公安機關公務員招考面試考點設在濟南市。面試人員參加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山東省公務員局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