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6年高考照顧加分政策如下:
1.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chǔ)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P>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q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2.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chǔ)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P>
(1)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
(2)臺灣省籍考生;
(3)自主就業(yè)的退役士兵。
3.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下列有關(guān)稱號、獎勵、名次的應(yīng)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考生,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chǔ)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P>
(1)省級優(yōu)秀學生;
(2)獲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稱號(項目限定為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shù)、游泳、羽毛球、健美操、跆拳道10項)并通過全市統(tǒng)一測試;
(3)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秩序冊、成績單冊);
(4)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含獲得以北京市政府名義制發(fā)的見義勇為行為確認證書的考生);
(5)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wù)?;全國青少年科技?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wù)?;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wù)摺?/P>
4.少數(shù)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chǔ)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該政策僅適用于北京市屬高等學校招生錄取。
5.下列現(xiàn)役軍人子女考生,參加高考并達到有關(guān)高等學校投檔線的,應(yīng)予以優(yōu)先錄?。?/P>
(1)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2)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3)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西藏自治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4)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5)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或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
6.下列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P>
(1)退出部隊現(xiàn)役的考生。(2)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
同時符合多項高考加分條件的考生,不作累計加分,只取最高一項分值作為考生附加分投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