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麻栗坡縣公安局將面向社會招聘20名文職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實行公平、公正、公開、平等、擇優(yōu)的原則
二、崗位設置
看守所6人、刑事偵查大隊2人、法制大隊2人、經(jīng)濟偵查大隊2人、治安大隊2人、麻栗鎮(zhèn)派出所2人、禁毒大隊1人、馬街派出所1人、六河派出所1人、警察協(xié)會1人,共20名。
三、招聘條件
(一)大專以上學歷,男女不限,年齡在20至25周歲,1986年12月20日至1999年12月20日出生)。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思想行動能與組織保持一致。
(三)具有較好的政治素質和良好的道德品質,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
(四)具有一定的寫作能力,能熟練操作計算機。
(五)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明顯面部特征,報名時必須到縣醫(yī)院進行體檢,并出具合格證明)。
(五)男子身高在1.65米以上,女子身高在1.58米以上。
(六)熟悉文秘業(yè)務、麻栗坡縣戶籍、黨團者優(yōu)先錄用。
(七)報名人員報名時需持畢業(yè)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行報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聘用
(一)有犯罪前科和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二)有政治、經(jīng)濟和其它問題。
(三)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四)身體條件差或發(fā)現(xiàn)有其它嚴重疾病。
(五)不符合招聘的資格條件。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
(一)筆試。筆試內容:公文寫作。
(二)面試。筆試成績出來后,按2:1的比例進行面試,最終按面試成績高低擇優(yōu)錄用。
六、聘用待遇
(一)試用期限3個月,試用期工資待遇為每月800元。
(二)試用期限滿,經(jīng)考核合格后,每月工資待遇為1200元。
(三)聘用期間,按照縣人民政府的規(guī)定,從2012年1月起將聘用人員的失業(yè)、醫(yī)療、工傷、養(yǎng)老保險納入財政預算。
七、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2年1月1日至1月10日
報名地點:麻栗坡縣公安局政工室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聯(lián)系人:李潔波
聯(lián)系電話:0876-6622321
麻栗坡縣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