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達候考室,遲到者按棄權處理。
二、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顯文字或圖案標識的服裝參加面試。
三、考生所攜帶的通訊工具和音頻、視頻發(fā)射、接收設備須關閉后交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考完離場時領回。
四、面試時,考生應嚴格按照考官的指令回答問題,考生對考官的提問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題。
五、掌握好答辯時間,從主考官對每個問題提問結束起計時,考慮清楚再答,一個問題回答完后,請講“回答完畢”,要求主考官復述提問的問題,計入答辯時間內。
六、面試室考生席放有草稿紙和筆,可以記錄考官提問的問題,考試結束后,考生不能帶走草稿紙和筆。
七、面試結束后,考生應立即離開面試室,到侯分室等候面試成績,不得返回候考室。
八、面試成績公布后,考生要簽名確認,并立即離開考場。
九、違反面試紀律,面試組織單位可取消考生的面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