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6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的公告
來源:重慶市司法局 閱讀:797 次 日期:2016-06-22 15: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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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6月18日發(fā)布的公告精神,現將參加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6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在重慶市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數線

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重慶市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qū)合格分數線為315分。

二、申領地司法局

萬州區(qū)、黔江區(qū)、涪陵區(qū)、渝中區(qū)、大渡口區(qū)、江北區(qū)、沙坪壩區(qū)、九龍坡區(qū)、南岸區(qū)、北碚區(qū)、渝北區(qū)、永川區(qū)司法局。申請人可以任選其一作為申領地。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qū)、在重慶市報名參加考試且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重慶籍申請人,選擇重慶市報名地司法局辦理申請事宜。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qū)、在重慶市外報名參加考試且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重慶籍申請人,選擇司法部網站法律職業(yè)資格申請系統(tǒng)中指定的重慶市申領地司法局辦理申請事宜。

申請人大學畢業(yè)后戶口已遷至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qū),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不通過網上申請,現場審核時,直接到重慶市申領地司法局辦理申請事宜。

在內地就學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申請人,可自行選擇重慶市申領地司法局辦理申請事宜。

三、申請程序

(一)網上申請

網上申請時間為2016年7月11日9時至17日24時,申請人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的相關信息。逾期申請的,不予受理。

(二)現場審核

現場審核時間為2016年7月20日至25日,申請人到所選擇的申領地司法局,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1、身份證原件。

申請人申請享受放寬合格分數線政策的,須提供本人戶口簿主頁、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及全戶人口增減記載頁原件。

2、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報名參加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時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

3、與本人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3張。照片因保管不當丟失的,可以在申報期間登錄司法部網站下載。

4、司法行政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領地司法局對以上材料原件審驗后復印留存,原件退回。

受理申請時,申領地司法局將對申請人網上填報信息進行核驗,并打印下列材料,由申請人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

1、《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yè)資格授予申請表》2份。

2、《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表》1份。

3、《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人員信息確認承諾表》1份。

4、《戶籍信息確認表》1份,該表僅用于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qū)及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

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頒發(fā)《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

《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領取事宜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67086070,67086199,67086068,67086071

重慶市司法局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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