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關于2016年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現(xiàn)將2016年攀枝花市法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司法警察體能測評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體能測評對象
報考攀枝花市東區(qū)法院、攀枝花市鹽邊縣法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按1:8的比例進入體能測評,對于達不到比例要求的職位,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體能測評。
人員名單:
攀枝花市東區(qū)法院司法警察(男):郭昱壯、黃吉昌
鐘華、陳武、肖天宇、李強、張致寧、王杰
鹽邊縣法院司法警察(女):李夢璐、李璐、唐婉、柏雪
周玫、吳凡玉、胡鐘麗、駱陶
二、體能測評時間
體能測評時間:2016年6月26日(星期日)。
具體安排: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須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自備運動服、運動鞋,于2016年6月26日上午8:40前,到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qū)攀枝花大道東段750號)大廳報到集中,整隊前往體能測評地點。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者視為缺考,不再進行補測。
三、體能測評項目
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規(guī)定組織實施。具體體能測評項目為:
男性職位3個項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縱跳摸高。
女性職位3個項目: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縱跳摸高。
體能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附后)。
四、其他事項
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按規(guī)定比例參加資格復審。
中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
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