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信陽市平橋區(qū)2016年招聘公安警務輔助人員公告》要求,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擬招聘人數(shù)1:1.2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員。現(xiàn)將體能測評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參加體能測評人員
體能測評人員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擬招聘人數(shù)1:1.2的比例確定(名單見附件)。
二、體能測評時間及地點
體能測評于2016年6月28日8:00在信陽市第二高級中學〔信陽市平橋區(qū)科教路(平陽路)1號〕操場進行。
三、注意事項
1、體能測評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guān)于印發(fā)公安機關(guān)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單按時到指定地點集合。對缺乏誠信,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jīng)查實,取消體能測評及聘用資格。
3、考生須于體能測評當天上午(2016年6月28日)7:50在信陽市第二高級中學操場集合,未按時到達的,取消體能測評資格。考生集合后由工作人員引導進行體能測評。
4、除妊娠期考生暫不參加體能測評外,不按時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體能測評一律視為不合格。
5、天氣炎熱,請考生注意休息和飲食衛(wèi)生,自行備好飲用水。
6、考生參加體能測評需自行攜帶運動服、運動鞋,換裝必須在測評開始前完成。候考、測評期間,考生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區(qū)和考場。
7、考生攜帶的通信工具交工作人員集中保管,體能測評結(jié)束后在操場大門出口處取回。
8、測評是否達標由考官評判。
9、測評過程中,考生應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體能測評紀律。
信陽市平橋區(qū)公開招聘公安警務輔助人員領(lǐng)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6月24日
附:信陽市平橋區(qū)2016年招聘公安警務輔助人員進入體能測評人員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www.xypq.gov.cn/html/gonggaogongshi/201606/706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