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表演專業(yè)考試分初復試進行,初試成績不計入總分,最終成績以復試成績?yōu)闇省?
1、初試
只考技能,限考1項,準備自選作品1首。
2、復試
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內容包括技能測試與基本樂科兩大部分,技能占總成績85%,基本樂科包括樂理、聽音、視唱,各占5%,總計占總成績15%。所有方向要求背譜演唱或演奏,除鋼琴外所有樂器自備。
(1)技能 85%
①聲樂方向
(a)準備聲樂作品三首,考試時,考生自選1首,抽考1首。
(b)朗誦詩詞或散文。
②鍵盤方向
(a)自選大小調音階、琶音一組。
(b)練習曲一首
(c)復調一首
(d)樂曲、奏鳴曲各一首(考試時任選一首)
③器樂方向(招生器樂類別以當年的招生簡章為準)
(a)練習曲一首
(b)器樂曲兩首(考試時抽考其中一首)
(2)基本樂科
考試內容和方法與音樂學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