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人員
經(jīng)資格復審,確定進入面試人員58人(名單附后)。
對缺額崗位按照崗位筆試成績在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依次遞補,報經(jīng)省委組織部、省法院、省檢察院招錄辦公室同意后,按規(guī)定確定2個崗位分別各依次遞補1人(遞補人員名單附后)。
遞補人員于2008年11月19日攜帶相關證件原件(詳見原資格復審公告)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地點:普洱市思茅區(qū)茶苑路6號,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大樓政治部組織人事處。只進行一次遞補,遞補人員若信息仍舊不符所報崗位招錄條件,則取消該崗位招考或進行等額面試。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
1、面試(綜合測評)時間:2008年11月21—23日。
2、地點:普洱市思茅區(qū)茶苑路6號,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大樓。
3、報到。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08年11月20日早9:00到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大樓七樓大會議室報到,進行面試前的準備工作。報到時考生需提供近期免冠小一寸正規(guī)彩色照片6張,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工作經(jīng)歷證明材料、未就業(yè)證明、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等的原件,并附復印件二套(16K紙)。
如果進入面試(綜合測評)考生在接到通知后明確表示放棄面試的,應作出書面聲明,再從最低面試控制線以上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根據(jù)缺額依次遞補;如果考生在面試當日放棄面試的,按棄權處理,不再進行遞補;如果上述兩種情況造成僅有一人進入面試,則進行等額面試,如果造成無人進入面試,則取消該崗位的招錄計劃。
三、面試(綜合測評)方式
面試工作采用綜合測評的方式進行。針對法院工作的特殊性和不同崗位的專業(yè)特點,司法工作與書記員為司法崗位,其余為非司法崗位。
(一)司法工作崗位采用情景模擬(模擬法庭控辯)與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具體操作如下:同一崗位的每輪面試同時安排兩名考生進行互辯,每輪面試時間為40分鐘。面試程序:1、抽簽決定控、辯(或正、反方)的互辯角色;2、主考官宣布面試開始,考生在工作人員監(jiān)督下出場準備20分鐘;3、考生進入考場,開始模擬控辨??乇娣譃殛U述觀點(時間各為3分鐘),相互抗辯、互辯(時間各為5分鐘),最后陳述(時間各為2分鐘)三個階段。其中報考要求通曉少數(shù)民族語言崗位的考生要求用少數(shù)民族語言作最后陳述。
對出現(xiàn)單數(shù)或等額面試的崗位,按抽簽結果決定控、辯(或正、反方)的角色后進行面試或安排人員扮演對方角色進行。
(二)文秘、會計與審計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三)司法警察、計算機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與實際操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在結構化面試后司法警察崗位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包括臥推、高位下拉和1000米長跑三項測試項目;計算機崗位進行實際上機操作。實際操作的分值占30%。
綜合測評的滿分為100分,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60分。若報考者的綜合測評成績達不到60分,則無論其筆試成績的高低,也無論是否等額測評,均視為該報考者在該崗位的綜合成績不合格,不得進入該崗位體檢和政審等程序。
四、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
筆試各科成績和綜合測評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具體合成辦法如下:
(一)筆試考生綜合成績合成辦法
考生綜合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法律專業(yè)知識+加分)/2×50%]+(綜合測評成績×50%)。
(二)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免筆試考生綜合成績合成辦法
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測評成績+[(加分/2)×50%]
五、考核、錄用
按崗位招錄人數(shù)和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等額體檢、考核。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中共普洱市委組織部 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