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yōu)化事業(yè)單位人員隊伍結構,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經(jīng)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 2016年夏季如皋市部分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5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7月至1998年7月期間出生),其中碩士研究生或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76年7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的年齡放寬至45周歲(1971年7月以后出生);
(四)應屆畢業(yè)生是指2016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五)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相關資格條件。招聘崗位條件中有工作經(jīng)歷要求的,是指截止2016年7月前的累計工作經(jīng)歷(按月計算)。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涉及國家和省的政策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招聘單位、崗位、對象、人數(shù)、專業(yè)、學歷及要求
詳見附件:《2016年夏季如皋市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1.報名采用網(wǎng)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審查和繳費確認,通過網(wǎng)絡同步進行。
2.報名網(wǎng)址: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 http://www.rghrss.gov.cn/)。
3.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6年6月 30日09:00~7月 4日16:00。
4.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6月 30日09:00~7月 5日16:00。
5.繳費確認時間:2016年6月 30日09:00~7月 6日16:00。
應聘人員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從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后進行繳費確認(考生須使用開通網(wǎng)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wǎng)上繳納報名費100元/人)。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視為報名成功。在規(guī)定時間內沒有進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視為報名未成功。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所填信息應與本人所持有效證件保持一致),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并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一致;資格未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3.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jù)應聘人員填寫的信息進行審查,對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有疑義的,應注明缺失或需補充的內容,并要求其完善補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關佐證材料。資格審查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4.網(wǎng)上填報信息與真實情況不一致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5.應聘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核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jsnt.lss.gov.cn)、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 http://www.rghrss.gov.cn/)公告。報名結束后,報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崗位的應聘人員,符合其他招聘崗位條件的,可在網(wǎng)上改報其它崗位,改報名時間:2016年7月 8日09︰00~14︰00。
報考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財務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三)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經(jīng)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請于2016年7月 15日09:00至7月17日12:00登陸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遇有問題,請與如皋市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解決。聯(lián)系電話:0513-87650432。
四、筆試、資格復審、面試
(一)筆試
1.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科目詳見《2016年夏季如皋市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荚嚥恢付ㄝo導用書。本次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開考30分鐘內不得交卷退場。
2.筆試時間:2016年7月 23 日9:00-11:30。筆試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并隨身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3.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統(tǒng)一筆試閱卷結束后,由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確定各類崗位的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
4.筆試成績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在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公告。
(二)資格復審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shù)的3倍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如有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交如皋市人社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同時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應屆畢業(yè)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非應屆畢業(yè)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留學回國人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三)面試
1.面試對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
2.面試形式:崗位代碼1-4采用“試講+實際操作”模式;試講內容為本專業(yè)相關專業(yè)知識,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備課與教案設計、課堂語言表達,教學儀態(tài)、板書設計、課堂教學組織、教學程序設計、教學效果等。實際操作考試按國家職業(yè)技能鑒定中級工要求進行,內容分別為電子商務、焊工、自動化、機修鉗工。其余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重點測試應試者的計劃、決策、組織協(xié)調、應變、創(chuàng)新、綜合素質和崗位匹配能力等。
3.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4.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試講和實際操作采用百分制分別計分,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試講合格人員進入實際操作考試。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四)總成績。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各50%合計總成績(小數(shù)點后保留二位);崗位代碼1-4按筆試占40%、試講占20%、實際操作占4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
五、體檢和考察
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jù)招聘崗位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在如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公告。
體檢由如皋市人社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疾旃ぷ鲄⒄铡妒∥M織部等3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3〕165號)執(zhí)行。 組織考察時應當成立考察組,每個考察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應嚴格按照錄用考察標準,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深入、細致的考察??疾靷戎赜谒枷胝伪憩F(xiàn)、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疾旃ぷ饔芍鞴懿块T會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疾旖Y束后考察組應當如實寫出書面考察報告,提出考察意見??疾鞂ο髮疾旖Y果有異議時,考察工作的組織實施部門應當進行復核,并做出復核結論。
六、公示
經(jīng)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報送如皋市人社部門審批,并根據(jù)核發(fā)的聘用人員通知書,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xù)。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在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辦結聘用手續(xù)。在規(guī)定時間未辦結聘用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擬聘用的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協(xié)商處理。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
(一)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
(四)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八、紀律監(jiān)督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jù),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guī)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九、本《公告》由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0513-87650716;
考務咨詢:0513-87650432;
監(jiān)督舉報:0513-87284518。
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6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