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非公安系統(tǒng)(含森林公安)、法檢系統(tǒng)、監(jiān)獄和戒毒機關職位體檢定于7月9日至10日分兩天進行(報考公安系統(tǒng)、法檢系統(tǒng)、監(jiān)獄和戒毒機關職位的考生體檢相關事宜另行通知),根據有關規(guī)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參加體檢人員范圍:
根據《2016年青島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規(guī)定,按照考試總成績排名,等額確定。
二、體檢安排:
7月9日為報考市南區(qū)、市北區(qū)、李滄區(qū)、嶗山區(qū)、城陽區(qū)、即墨市、膠州市、萊西市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基層司法所、區(qū)市本級機關公務員職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相關職位的考生。
7月10日為報考高新區(qū)街道機關職位,黃島區(qū)、平度市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基層司法所、區(qū)市本級機關公務員職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職位,以及市直機關公務員職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職位的考生。
每天具體體檢人員名單見附件1和附件2。
三、集合時間和地點:
時間:7月9日(周六)、7月10日(周日)6:20
地點: 青島市人才市場(海爾路178號)院內,集體乘車到指定醫(yī)院體檢。
四、體檢須知:
1、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體檢費用350元,由體檢人員承擔(請?zhí)崆皞浜昧沐X)。
2、體檢按照原人事部、原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原人事部辦公廳、原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原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原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原省衛(wèi)生廳、省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13〕26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集合時體檢人員自覺將手機等通訊工具關閉并交本組引導員保管。體檢期間要服從工作人員的指揮。
4、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的,從該職位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嚴禁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如隱瞞病史影響體檢結果的,后果自負。
5、體檢前三天請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請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請配合醫(yī)生認真檢查所有項目,勿漏檢。
6、女性受檢者月經期間請勿做婦科及尿液檢查,待經期完畢后再補檢;懷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醫(yī)護人員和工作人員,勿做X光檢查。
7、如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請在接到體檢結論之日起七日內向公務員主管部門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咨詢電話:0532-85912365
監(jiān)督電話:15698110179
中共青島市委組織部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7月1日
附件1:參加7月9日體檢人員名單
附件2:參加7月10日體檢人員名單
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www.qdhrss.gov.cn/pages/ztzl/gwyks/zkgg/621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