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云南省2016年度公務員錄用考試省級暨部分省級直管單位
面試及后續(x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報考人員:
現將云南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中“屬地”為“省級”的崗位(不含法檢系統崗位)的面試及后續(x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省級暨部分省級直管單位面試安排(請點擊此處下載)
一、面試
(一)時間
2016年7月9日—10日,上午8:00、下午13:00開始。
(二)地點
云南警官學院(昆明市教場北路249號)。
(三)方式
無領導小組討論。
(四)面試考官
在全省公務員錄用面試考官庫中隨機抽調。本次面試中,有招錄任務的單位,不抽調考官。
(五)面試及專業(yè)考試安排
1、面試人員、時間等安排(含省外辦翻譯崗位人員的普通面試安排)詳見附件。
2、省政府外事辦公室專業(yè)考試安排
報考省政府外事辦公室外語翻譯類崗位的考生除參加無領導小組討論面試外,還需按照招考公告及其所附簡章的要求參加專業(yè)考試。具體安排為:2016年7月9日(星期六)開展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英語翻譯崗位專業(yè)考試,上午進行聽力、筆試考試,下午進行口試。請相關考生于2016年7月9日上午8時及下午13時,攜帶蓋有資格復審合格章的準考證及身份證在云南警官學院2號樓一樓大堂集中,務請準時到場。
(六)程序
1.根據面試工作安排,參加上午面試的考生須于7:30—8:00期間進入云南警官學院3號門,參加下午面試的考生須于12:30—13:00期間進入云南警官學院3號門。
2.考生按分組抽面試考場,考官、監(jiān)督員等工作人員分別抽面試考場。
3.引導員將考生由報到地點依次帶入候考室,此時,未到的考生視為放棄面試和后續(xù)考錄程序。進入侯考室后,工作人員將核對考生身份、組織考生抽取面試序號,并宣布面試紀律、程序及注意事項。
4.考生佩戴面試序號牌,由引導員帶入面試考場進行面試。
5.考生面試結束后,由工作人員帶離考試區(qū)域。
6.面試成績(含專業(yè)測試成績)于當天在面試現場和云南省公務員考試專題信息網上公布。
(七)注意事項
1.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蓋有用人單位資格復審合格章的準考證,以供工作人員核對其身份。
2.考生不得穿著有執(zhí)法單位行業(yè)特征的制式服裝參加面試,否則其面試總成績將被扣5分。
3.考生須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集合點名結束、引導員帶領考生離開集合地點時仍未到達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取消其面試資格。
4.考生隨身攜帶的資料和通訊工具須交工作人員統一保管,不得帶入考場,否則,將被視為違紀,取消其面試資格。
5.面試序號是考生的唯一標識,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否則,其面試總成績將被扣5分。
6.考生進入考試區(qū)域后,應遵守秩序,服從工作人員安排。
7.考生面試時必須講普通話。
8.按照回避的有關規(guī)定,考生可申請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場工作人員應以回避。
9.面試結束后考生不允許帶走題本和草稿紙。
10.考生在候考室、面試考場內禁止吸煙。
11.對違反規(guī)定的考生,將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八)監(jiān)督
面試期間將邀請相關部門監(jiān)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二、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面試成績(含專業(yè)測試成績)在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以上人員,按照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崗位排名及勝出規(guī)則,根據崗位招錄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
體檢由招錄單位組織實施。體檢地點由招錄單位在體檢前1—2天通知報考人員本人。體檢所需費用按各體檢醫(yī)院收費標準執(zhí)行。
體檢時間為7月21日―23日,具體安排為:
7月21日,強戒系統報考人員體檢;
7月21-22日,監(jiān)獄系統報考人員體檢;
7月23日,省級單位報考人員體檢。
為不影響體檢結果,體檢前1—2天,請不要吃油膩食物、不要喝酒,體檢當天早上請空腹、憋尿。要求檢測矯正視力的考生,請自備眼鏡,醫(yī)院不提供眼鏡。
報考人民警察崗位的人員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其他人員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考察工作由招錄機關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錄用考察的重點是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出現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情形時,只在初次出現不合格人員的階段進行一次性遞補。
三、公示和錄用
體檢和考察結束后,擬錄用人員名單將在云南省公務員考試專題信息網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
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 云南省公務員局
201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