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少數民族宏志班(A班)
(一)、申報條件
1. 初中應屆畢業(yè)、成績優(yōu)異、品德優(yōu)良、家庭經濟困難的貴州籍貧困家庭少數民族學生。
2. 思想品德考核指標:共青團員;獲得學校及縣級以上表彰的優(yōu)秀團員、優(yōu)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或相關獎項的學生;學校對學生的思想品德鑒定優(yōu)良等。
3. 學習成績考核指標:中考成績達到我校在各市州自主劃定的分數線。
4.家庭貧困標準:農村家庭年人均純收入為2884元以下,城鎮(zhèn)家庭人均月收入為500元以下。
(二)、招收人數和范圍
1.招收“少數民族宏志班”(A班)1個,學生50名。
2. 貴州省全省范圍(含貴陽市)。
(三)、資助標準
學校減免學費、軍訓費、住宿費、校服費等各種在校費用,并每人每月發(fā)放生活費500元(每年按10個月發(fā)放)。
(四)、報名、資格審查及錄取
1.報名時間:各地州中考成績公布之日起至錄滿為止。
(1)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登錄貴州師大附中網站下載報名表并按要求填寫,直接到學校報名。報名時攜帶《中考準考證》原件、中考成績單、本人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以及近期彩色同底一寸照2張到學校進行資料審查。
(2)學生也可下載《貴州省2016年高中宏志班申報表》并嚴格按要求填寫申報表,相關信息要真實、完整,務必于7月12日前將《貴州省2016年高中宏志班申報表》發(fā)送到郵箱:172432241@qq.com,學校擇優(yōu)錄取后通知到校辦理相關入學手續(xù)。
2、錄取
(1)根據2016年當地中考成績擇優(yōu)錄取。
(2)錄取名單將在我校校園網站公示,錄取學生在指定的時間到校辦理錄取手續(xù),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名單后續(xù)將在貴州省教育廳政務網、省民宗委部門網站公示7天。被“少數民族宏志班”錄取的學生,不得再參加其他學校的招生。錄取學生在貴陽參加高考報名及考試,少數民族加分政策按省招辦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地州班(A班)
1. 招生條件
(1)貴州省內2016屆初中畢業(yè)生(須有貴州戶口);
(2)學生2016年中考成績,是所在縣(區(qū))前5名的學生,直接錄??;
(3)學生2016年中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自主招生劃定的分數線,直接錄取。
2. 報名方式
各地州中考成績發(fā)布后,達到我校錄取條件的考生直接到校報名,報名時攜帶《中考準考證》原件、中考成績單、本人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學校進行資料審查。符合條件的考生,現場錄取,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xù)及信息錄入,錄滿為止。
3. 錄取待遇。被錄取學生直接進入地州班(A班)學習,可在貴陽參加高考報名及考試,加分政策按省招辦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下載: 《貴州省2016年高中宏志班申報表》
招生咨詢電話:0851—85934305(教務處) 0851—85601360(辦公室)
學校地址:貴陽市寶山北路19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