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州市委組織部《關于建立社區(qū)黨建工作指導員制度的意見》和《荔灣區(qū)社區(qū)黨建工作指導員管理制度(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荔灣區(qū)站前街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黨建工作指導員1名,現將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資格條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或以上學位,廣州市戶口,懂粵語。
(二)中共正式黨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6月30日后出生)。
(三)能自覺學習和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文字與口頭表達能力。
(四)熱愛基層黨建工作,熟悉黨務工作基本知識,具備一定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作風務實,吃苦耐勞,樂于奉獻。
(五)遵紀守法、具備良好的品行。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其他招考招聘過程中被有關主管機關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按有關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黨建工作指導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工資待遇
全年總收入約6萬元,含社保、住房公積金。
三、報名安排
(一)發(fā)布公告
2016年7月6日起,在轄區(qū)各社區(qū)內張貼招聘公告,同時在廣州荔灣網(網址:www.lw.gov.cn)、廣州市勞動保障信息,向社會發(fā)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時間:2016年7月7日至7月1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點:荔灣區(qū)流花路中展里72號5樓站前街道辦事處黨建室。
3.聯系電話:86433873
4、聯系人:楊小姐、高先生
5.要求:報考人員必須本人前往報名,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張;填寫《荔灣區(qū)站前街街社區(qū)黨建工作指導員招聘報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學位證、計生證等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提交復印件,并須提供原件進行核對(原件經核對后退還本人)。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應當真實有效,如發(fā)現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資格。
四、考試時間
經我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的,電話另行通知具體考試時間。
2016年7月6日